登录 注册 退出
省人防办所属二级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栏目: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2 加入收藏
省人防办所属二级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省人防办所属二级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工作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75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省人防办2019年所属二级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进行。面试试题委托省人事考试院提供,并按要求签订《命题委托协议》和《安全保密责任书》;面试试题为公共试题,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等能力等;答题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综合成绩折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人防办组织实施。

()面试考官的组成:面试小组考官人数为7人,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选派

(二)工作人员的组成:工作人员约5名,为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核分员等。监督员由省人防办纪检监察人员担任,其他工作人员由本单位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担任。

(三)面试对象:资格条件复审合格人员。

四、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必须于20198177:5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入闱,逾期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面试考生按招聘岗位进行抽签,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在开考前10分钟,由考场监督人员、抽签号第一名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考官熟悉题本。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第一名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记时;

(四)每道题答题时间为5分钟,答题到第四分钟时(剩余1分钟)作出提示,满第5分钟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如仍符合开考条件,该职位仍然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超过所有面试考生面试平均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面试时间、地点:

     2019817日上午8:30开始,考生于当日上午7:50入场,面试工作将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面试地点: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七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6号)。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6号。

     公交站点:东一路八一路口、东一路洪山路口、洪山侧路东山路。

     公交线路:552606817810709

八、面试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防办网站(http://rfb.hube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239315(省人防办秘书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239322(省人防办机关纪委)

附件:2019年省人防办所属二级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2019812   

相关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