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政府研究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责任及措施的落实为切入点,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突出政研特色,狠抓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室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秘书处统筹协调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有力。加强政务公开方面体制机制建设和完善,选配有一定网站管理经验的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末端监管,注重实效落实,不断汇聚合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更高水平跃进。
(二)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室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并在制度执行上狠下功夫,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及要求,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除涉密事项外,能公开的,全部公开。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需各处室填写“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审批登记表”,经室领导审核、信息处登记后,方可发布。全年公开信息条数476条,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答复申请人。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室网站紧扣单位职能,更加鲜明地突出政研主业,致力于将网站建设为聚焦政研事、汇聚政研人、弘扬“政能量”的阵地。借网站升级为契机,大力推进门户网站创新发展。新版门户网站于7月25日上线运行。新门户网站主要做到了以下三方面创新。一是底层技术新,新网站采用最新技术路线和系统架构,保证了网站安全性好、操作简易、维护性强、易于管理、方便二次开发。二是版面设计新,网站对原版面进行了优化,采用扁平化一屏半的简约化设计及以蓝色调为主的背景风格,较好兼顾了我室政府门户网站的严肃性要求和网民用户个性化的浏览需求。三是栏目设置新,网站内容进行了改善、整合;上线前,还组织开展了网站专家评估工作,咨询了政管办、网信办等单位专家意见,认真吸收整改,确保网站高质量上线。四是多平台联动更加通畅。注重网站与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一体联动。在网站升级改版中,专门为开发适合手机用户浏览操作的“手机版网页”,并在微信公众号主页开放“微网站”入口,实现“一次编辑,多平台展示”的良好效果。
(四)加强信息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特别”。一是业务对口特别精准。网站受众主要定位为服务领导决策的政府人员和智库研究人员,重点在政策解读、数据发布、研究成果等栏目不断加大其内容的原创性、时效性、经济性、数据性和专业性,点击率呈逐年上升态势。二是专题栏目特别丰富。在规划设置和维护更新专题专栏中,始终坚持科学谋划、精心维护的原则,做到“规定动作不缺位”“自选动作不越位”,争取做到两者相得益彰。不断优化专栏间与专栏内的“政/研比”,做到“政”“研”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以中心工作为导向的旗帜特别鲜明。用好专题专栏“自留地”,根据工作重心变化不断调整专题专栏。今年结合我室业务工作重头戏,首次推出《政府工作报告》专栏,对《政府工作报告》形成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专题报道,获得省内外同仁一致好评。四是数据资料特别实用。门户网站开设“资料检索”栏目,不断更新扩大论文查阅、数据检索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全年解读信息发布51条。
(五)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建立了相关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室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今年我室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等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0笔 |
129.9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检查、考评等工作还有待加强。
2020年,我室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确保在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法规,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在系统内组织专项检查,查找和分析不足,并通报检查结果,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室没有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
省政府研究室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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