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433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9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433号提案的答复

吴小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健康扶贫工作中支撑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医改以来,特别是近年实施健康扶贫战略后,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为减轻农村贫困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基层“网格化”管理、发热患者预检分诊、追踪随访和出院患者健康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战和人民战争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历史和政策的原因,在当前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正如您所提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点多面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广泛存在,基础设施建设尚需加强、服务能力仍显不足、乡村医生有待落实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推进,使得这些短板愈加突出。特别是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这些问题和短板也得到了充分的暴露。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我省充分总结了本次疫情防控中的经验和不足,由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鄂发〔2020〕11号)文件,同时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0〕11号,下简称11号文),在当前和下一阶段将从几个方面来对您提出的基层卫生服务短板进行加强。

一是进一步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设备投入。在本次疫情期间,省级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了总价值超过9个亿的数字化X光机(DR)550台、彩超315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970台、数字化心电图机230台,现已全部配送至相关机构。同时,还将在2021年底前利用中央支持我省的358亿特别国债,为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具备规范“三区两通道”(即清洁区、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医务人员通道和病人通道)、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设备齐全的标准化发热门诊,配备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及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彩超等数字化诊疗设备,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设备装备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11号文明确要求,各地要按乡镇卫生院每千服务人口1.0~1.4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千服务人口0.8~1.2人配备人员编制,医务人员配置比例不低于90%。优先保障基层卫生机构用编需求,鼓励在县域基层卫生机构的编制总量内,实行联合设岗,统筹核定各机构的编制岗位。同时,全省统筹为基层定向培养急需的临床、公共卫生、检验等专业大专院校毕业生。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医”免费订单定向培养,毕业后在村卫生室服务6年,履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并拿出一定比例的乡镇卫生院招聘计划,采取公开择优的方式定向招聘目前在岗不在编人员和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可逐步提高至10%。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选配进村“两委”班子,发挥公共管理效能。我们将通过落实上述政策措施,确保基层适宜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三是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高质量推进分段包干、网格化布局的城市医疗集团和一体化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引导优质医疗和管理资源下沉。完善配套政策,合理引导患者流向,促进分级诊疗格局形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以数字化诊疗设备为基础的诊断、检验、影像、心电、超声及基层人员培训等远程中心。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推动县域医共体内人员统筹管理、统筹使用、合理流动,开展交流轮岗、竞聘上岗,做到按岗聘用、岗变薪变。有效整合县(市、区)级医院医学、康复、急救和心理学等专业资源,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专家到基层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并通过基层坐诊、带教查房、远程诊疗等方式,提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因地制宜,健全临床、医技等科室设置,配备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设备,不断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重点是解决基层“接得住”的问题。综合考虑辖区内的健康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科室建设,承接县级医院住院患者的康复、护理等接续性服务,和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实现错位发展。在提高疾病在基层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能力的基础上,做实做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和向居民开放,深化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优化常见多发慢性疾病的基层诊疗和健康管理流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宣教,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

五是进一步推进乡村医生待遇政策落实。支持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乡村医生给予适当补助。全省95个有村卫生室的县(市、区)中,已有53个的县(市、区)对在岗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进行了补助。督促各地落实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将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从每人次5元调整为每人次8元,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此外,省卫生健康委将在岗村医购买养老保险每人每年2000元财政补助,和离岗村医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的标准纳入了健康湖北考核指标范畴,引导和督促各地进一步提高对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水平。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主管领导姓名        涂远超       联系电话   027-87154230

经办人姓名     张全红     联系电话   027-87823071

邮 政 编 码         430079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一式两份

省政府办公厅一式两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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