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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8 加入收藏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一、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转移支付分县市情况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湖北省扶贫条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指导全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项目备案和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外资扶贫项目及其他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评;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立。

4.负责全省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实施和检查验收。

5.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负责全省反贫困领域国际交流和合作;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联系省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开发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6.拟订全省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7.负责全省的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工作;组织拟订贫困人口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持标准;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拟订并组织发布扶贫发展报告。

8.承担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若干决定中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战略布局,综合协调全省精准扶贫工作的日常事务。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48号)精神,设立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能是主管全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内设综合处(机关党委、纪检、工会)、开发指导处、老区建设处、计划财务处(扶贫监测与信息处)、社会扶贫处、政策法规处(考核评估与督查处)等6个处室。所属单位省扶贫发展中心和省扶贫宣传教育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和省扶贫开发协会是挂靠省扶贫办的社团组织。

2019年,我办行政编制数49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数30人,行政事业离退休人数40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5,707.7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32.4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0

0.00

三、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1

0.00

四、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0.00

五、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3

0.00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0.00

七、其他收入

7

92.29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162.86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7

50.62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5,474.78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0.00


21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49

0.0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0

0.00


23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5,800.06

本年支出合计

52

5,720.7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3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4.32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83.65


27



55


总计

28

5,804.39

总计

56

5,804.3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5,800.06

5,707.77

0.00

0.00

0.00

0.00

92.2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48

32.48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32.48

32.48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301

行政运行

32.48

32.4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2.86

162.8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2.86

162.8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2.86

162.8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0.62

50.62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0.62

50.62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0.62

50.62

0.00

0.00

0.00

0.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5,554.10

5,461.81

0.00

0.00

0.00

0.00

92.29


21305

扶贫

5,554.10

5,461.81

0.00

0.00

0.00

0.00

92.29


2130501

行政运行

2,247.50

2,245.91

0.00

0.00

0.00

0.00

1.59


213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06.60

3,215.89

0.00

0.00

0.00

0.00

90.7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5,720.74

2,475.90

3,244.84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48

32.48

0.00

0.00

0.00

0.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32.48

32.48

0.00

0.00

0.00

0.00


2010301

行政运行

32.48

32.48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2.86

162.86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2.86

162.86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2.86

162.86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0.62

34.62

16.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0.62

34.62

16.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0.62

34.62

16.00

0.00

0.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5,474.78

2,245.93

3,228.84

0.00

0.00

0.00


21305

扶贫

5,474.78

2,245.93

3,228.84

0.00

0.00

0.00


2130501

行政运行

2,245.93

2,245.93

0.00

0.00

0.00

0.00


213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228.84

0.00

3,228.84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5,707.7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32.48

32.48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1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2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4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162.86

162.86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8

50.62

50.62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5,461.81

5,461.81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0.00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1

0.00

0.00

0.00



23



52





本年收入

合计

24

5,707.77

本年支出合计

53

5,707.77

5,707.77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2.5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4

2.58

2.58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2.58


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56






28



57





总计

29

5,710.35

总计

58

5,710.35

5,710.35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5,707.77

2,475.88

3,231.8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48

32.48

0.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32.48

32.48

0.00


2010301

行政运行

32.48

32.48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2.86

162.86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2.86

162.86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2.86

162.86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0.62

34.62

16.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0.62

34.62

16.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0.62

34.62

16.00


213

农林水支出

5,461.81

2,245.91

3,215.89


21305

扶贫

5,461.81

2,245.91

3,215.89


2130501

行政运行

2,245.91

2,245.91

0.00


213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215.89

0.00

3,215.8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201.5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4.25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495.91

30201

办公费

14.12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327.52

30202

印刷费

6.3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750.36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8.08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101.89

30205

水费

0.27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6.65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64.67

30206

电费

8.25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40.17

30207

邮电费

14.11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0.8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36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00

30211

差旅费

3.4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185.37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5.9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135.64

30213

维修(护)费

2.45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14

租赁费

0.4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03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2.76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1.43


30302

退休费

12.03

30217

公务接待费

4.91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2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9906

赠予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32.53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16.04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56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8.58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0.33





人员经费合计

2,213.55

公用经费合计

262.3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4.00

6.00

33.00

18.00

15.00

5.00

55.86

5.90

45.06

17.96

27.10

4.9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数,此数据由单位自己填报。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

2

3

4

5

6
































































注: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


(九)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转移支付分县市情况表

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到县统计表





金额单位:万元


市(州)、县(市、区)

第一批分配

第二批(用于省级承担易地搬迁贴息资金)

省级贫困村工作经费





全省合计

15421

12421

5000


武汉市

313


281


市直





蔡甸区

51


48


江夏区

61


51


黄陂区

110


91


新洲区

91


91


黄石市

400

150

159


市直





大冶市

66


57


阳新县

334

150

102


十堰市

2280

4993

473


市直





张湾区

80

108

18


茅箭区

65

43

11


丹江口市

285

598

58


郧阳区

410

894

88


郧西县

383

999

87


竹山县

368

578

63


竹溪县

318

820

76


武当山特区

7

11



房县

364

942

72


荆州市

881

41

385


市直





荆州区

62


19


沙市区

31


15


江陵县

84


31


松滋市

112

6

37


公安县

134


51


石首市

97

12

43


监利县

221

13

118


纪南生态旅游区

9




洪湖市

125

10

71


荆州开发区

6




宜昌市

1217

668

252


市直





夷陵区

71

19

27


点军区

19

18

7


宜都市

50

19

19


枝江市

67

2

31


当阳市

56

9

25


远安县

95

20

16


兴山县

143

75

13


秭归县

244

159

49


长阳县

264

239

40


五峰县

208

108

25


襄阳市

982

796

359


市直





襄州区

126

4

66


老河口市

77

4

34


枣阳市

134

25

80


宜城市

68


30


南漳县

156

172

43


谷城县

153

109

38


保康县

268

482

68


鄂州市

123


49


市直





鄂城区

37


21


华容区

32


16


梁子湖区

51


12


鄂州开发区

1




葛店开发区

2




荆门市

473

209

218


市直





漳河新区

10


6


东宝区

50

3

22


掇刀区

17


10


钟祥市

151

59

77


京山县

104

125

63


沙洋县

134

21

40


屈家岭管理区

7

1



孝感市

1046

383

521


市直





孝南区

71


63


孝昌县

361

105

111


大悟县

326

251

92


安陆市

79

27

59


云梦县

50


43


应城市

62


60


汉川市

95


89


双峰山旅游区

2


4


黄冈市

2770

979

925


市直





黄州区

39

5

15


团风县

254

64

75


红安县

336

115

100


麻城市

464

114

184


罗田县

351

184

106


英山县

313

209

81


浠水县

280

33

140


蕲春县

440

188

101


武穴市

123

27

48


黄梅县

170

40

75


龙感湖

0




咸宁市

923

479

199


市直





咸安区

88

4

21


嘉鱼县

67

11

12


赤壁市

68

5

24


通城县

247

181

44


崇阳县

189

99

49


通山县

257

179

49


咸宁高新区

7




恩施州

2982

3418

755


州直





恩施市

470

259

150


建始县

374

688

95


巴东县

467

608

122


利川市

528

509

146


宣恩县

284

478

73


咸丰县

373

319

68


来凤县

245

190

48


鹤峰县

241

367

53


随州市

366

248

131


市直





曾都区

58

9

24


广水市

144

116

53


148

121

54


大洪山

2

1



随州高新区

14

1



仙桃市

192


99


天门市

202


123


潜江市

141


53


神农架

130

57

18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我办部门收入决算数为5804.39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1684.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7.77万元,比2018年增加1723.05万元;其他收入92.29万元,比2018年减少36.6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32万元,比2018年减少2.02万元。2019年,我办部门支出决算数为5804.39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1684.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精准扶贫工作考核验收评估审计经费因考核评估规模范围扩大而增加;二是精准扶贫宣传工作经费因刊物征订范围扩大和单价变化而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5.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1.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13.5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4.6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2.3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244.8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8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脱贫攻坚暗访调研工作任务增加。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我办“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5.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9万元、公务接待费4.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6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1.8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增加而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增加了12.06万元,增长了36.5%,主要原因:一是年度脱贫攻坚暗访调研工作任务增加,造成机关车辆使用率提高;二是车辆老旧故障增多,维护费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基本持平。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因公出国(境)1人;2019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车辆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接待人数539人次。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办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25万元。其中:办公费14.12万元、印刷费6.3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8.25万元、邮电费14.11万元、取暖费0.8万元、物业管理费0.36万元、差旅费3.4万元、维修(护)费2.45万元、租赁费0.4万元、培训费2.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9万元、公务接待费4.91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32.53万元、福利费16.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33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95万元,增长1.99 %。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5.9万元。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办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204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0.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4.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82%。政府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我办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两个所属事业单位保留的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共涉及2个项目,资金299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33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19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紧紧围绕扶贫资金脱贫效益最大化目标,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制度设计,推进统筹整合,强化过程管理,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2019年度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填报日期:2020630

单位名称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基本支出总额

2475.90

项目支出总额

30574.84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执行率)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33146.14

33050.74

99.71%

19.9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目标1

15分)

加快全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3分)

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率

90%以上

100%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4分)

实施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提高贫困村用电安全等级和用电质量

增强贫困地区电网供电能力,提高供电可靠性

增强贫困地区电网供电能力,提高供电可靠性

4

社会效益指标(4分)

全省贫困村互联网覆盖率

95%以上

95%以上

4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满意度

指标(4分)

贫困户对基础设施建设满意度

90%以上

98.25%

4

目标2

40分)

完成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3分)

产业扶贫项目完成情况

100%

100%

3

数量指标

3分)

扶智脱贫(科技推扩与培训)完成情况

100%

100%

3

数量指标

3分)

生态补偿脱贫完成情况

100%

100%

3

数量指标

3分)

保障供养项目完成情况

100%

100%

3

数量指标

3分)

医疗救助项目完成情况

100%

100%

3

质量指标

3分)

专项资金支持扶贫项目质量达标率

100%

质量达标率98.8%

未达到100%此项不得分

质量指标

3分)

项目开工率

100%

100%

3

质量指标

3分)

项目完工率

100%

100%

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2分)

出列贫困村农村居民可支配平均收入

全省年度农村居民人均70%

已取消

2

经济效益指标(2分)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平均5

已取消

2

社会效益指标(4分)

贫困人口脱贫

100%

100%

4

社会效益指标(4分)

贫困村出列数量

100%

100%

4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满意度

指标(4分)

贫困户对政策满意度

90%以上

98.25%

4

目标3

15分)

建立完善县级扶贫资金整合机制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3分)

财政扶贫预算占总财政收入增量比重

15%

37.90%

3

质量指标

2分)

存量资金用于精准脱贫比重

50%以上

已取消

2

质量指标

3分)

统筹资金落实率

80%以上

97%

3

质量指标

3分)

统筹资金完成率

80%以上

91%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4分)

推动县级资金整合机制建立

促进资金整合使用

促进资金整合使用

4

目标4

10分)

加强全省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的培训;开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培训;组织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扶贫系统干部、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以及重点贫困乡(村)干部的组织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分)

培训全省贫困干部和扶贫干部人数

1800

1853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4分)

贫困地区劳动力综合工作技能得以提升

得以提升

得以提升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4分)

贫困户对扶贫干部能力满意度

90%以上

98.25

4

总分

96.94

偏差大或项目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部分扶贫项目开工较晚,导致年底未能按照预期进度完工;部分项目后期管护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建好后未及时进行管理、维护,导致项目出现质量问题。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改进措施:针对本次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办一方面加强对下监督和考核,特别是对项目完工率未达标和项目质量出现问题的县市,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其整改,确保扶贫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另一方面,我办将结合目前的扶贫工作现状,更科学、更合理地设计绩效考核指标,及时更新完善指标体系,使绩效指标能真正发挥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考核作用。

结果应用方案:我办将把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作为工作落脚点,为下一年度年度编制部门预算打好基础,促进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各处室(中心),督促整改落实,并作为各处室(中心)下一年度或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编制、资金安排以及项目支出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办2019年省级部门决算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19年度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330万元,执行数为32842万元(后期追加了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调整后项目资金为32842万元),完成预算120.17%

主要产出:一是贫困人口减少。2019年我省计划减贫90万人,全年实际减贫92.5万人,圆满完成年度任务。二是贫困县摘帽。经县自查、市初审,17个贫困县脱贫摘帽的目标已圆满完成。三是项目建设规范性。我办组织第三方机构抽样调查96个县(市、区)、194个乡镇、924个项目,约20%抽查的项目建设存在部分问题。四是贫困户对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实施的知晓率。根据第三方问卷调查统计,贫困户对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实施的知晓率达到99.5%以上。五是绩效目标填报率。2019年截至目前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中项目绩效目标填报比例100%、审核比例100%。六是项目选择精准性。经第三方机构核查,约98%的县(市、区)将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用于贫困村出列项目建设上。

主要效益:一是项目实施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稳步推进电商扶贫工作。协调配合商务厅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大力开展电商扶贫,积极推动政策、资金支持向贫困地区倾斜。截至年底,全省共有38个县纳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范围,其中贫困县30个,28个国定贫困县实现全覆盖,蕲春、秭归两个贫困县今年得到第二次支持。示范县农产品上行、电商公共服务、物流配送、人才培训等农村电商体系初步建立,累计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38个、镇级服务站367个、村级服务点6112个,农村网络交易额和网络零售额保持较高增长;累计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8万人次,累计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总金额1.8亿元,累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3万人,电商扶贫成效初步显现,对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支撑力度持续加大。加快推进消费扶贫工作。推进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搭建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经推荐审核共向国家推荐市场主体213家、重点产品587个,国家已审核通过市场主体161家。开展华创会脱贫攻坚特色产品专场推介,从17个贫困县中优选7大类、224种、896件特色农产品进行展示推介,实现现场销售48.92万元,达成合作意向5383.83万元。2019年以来,全省通过消费扶贫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15.41亿元。狠抓扶贫小额信贷。指导各地严格落实“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能贷尽贷”。截止12月底,全年新增扶贫小额信贷24.57亿元,5.89万户贫困户直接获贷。二是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率达到100%。三是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建立完善资助体系,全年落实各级各类教育资助困难学生资金44.4亿元,资助困难学生175万人次。37个贫困县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四是补齐发展短板。协调召开了全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考核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起草《“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并以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协调省直相关部门排查出贫困家庭学生辍学1529人、196个村卫生室不达标和209个村卫生室暂时性无村医、“4类重点对象”74815182782人需危房改造等问题。起草《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并以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印发,推动政策落细落地。截至2019年底,贫困家庭学生辍学的1529人被全部劝返,村卫生室不达标和暂时性无村医问题全部解决,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农村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部解决。五是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情况。通过第三方机构实地核查,10%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不够完善,无入股分红协议、贫困户务工协议,贫困户收入没有得到有效保障,部分扶贫项目缺少土地流转协议。六是项目后续管护机制建立情况。通过第三方机构实地核查,约10%项目后续管护机制不健全。七是贫困户对项目建设满意度。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核查,共走访贫困户1956名,约3.2万户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售卖农产品直接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建设满意度达98.25%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个别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无实施方案、工程预算文本或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个别项目调整未执行村级申报、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项目调整变更程序;个别合同签订不够严谨,项目资料未“一项一册”归档管理,项目施工质量存在一定问题,资金拨付不合规。二是信息公开公告公示不够严格。没有严格按照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湖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办法》(鄂扶组发〔201811)的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根据第三方实地核查结果,约10%抽查的项目公示内容不完整。三是验收程序不够规范。缺少项目决算文本或第三方竣工审计报告。另外,部分项目仅村级自验,无乡镇验收。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压实攻坚责任。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扎实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实施最严格地考核评估制度,落实约谈机制、会商机制、问题督查通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形成闭环效应,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二是切实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土地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指标。继续加大贫困地区人才选派、科技引进力度。三是切实督办问题项目的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问题清单销号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结合项目的特点,增强工作预见性和前瞻性,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或先建后批的现象发生;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必须严格按计划落实,不可随意调整变更项目,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变更,需执行村级申请、乡镇批复、县级备案的相关变更程序;各乡镇必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的“四制”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防工程项目建设腐败行为地发生;项目资金使用必须坚持公示公开,建立和完善项目的后续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程项目应有的作用;各县(市、区)必须加强扶贫资金的督查管理,抓好项目验收评审,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减少资金结存滞留;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四是抓实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我办将加大绩效评价成果运用力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听诊器”、“指挥棒”作用。首先,抓好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实行奖惩激励。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价结果为良好等次以上的在全省通报表扬,不及格等次的进行约谈。严格结果运用。将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的分配,同时纳入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10),体现党委政府对扶贫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绩效评价结果一并抄送有关省直部门,作为考核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的参考依据。督促整改落实。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整理形成问题清单下发到县(市、区),限期督促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下年度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重点,与下年度资金绩效评价成绩挂钩。其次,抓好绩效评价结果与“三个公开”相结合。我办实行评价办法、计分过程、评价结果“三个公开”,让接受评价者认账,让评价结果过硬。第三方考评组到村到户数据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广泛采集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对自评报告和佐证资料的意见,纠正不实不当评分。允许各地对第三方发现的疑似问题和存有异议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补充证明资料。发布年度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同时通过湖北省扶贫网、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2019年度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20630总分:92.21

项目名称

2019年度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

省扶贫办


项目实施单位

省扶贫办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省直专项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32842

32842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10分)

贫困人口减少(5分)  

90万人

92.5万人

5

贫困县摘帽(5分) 

17

17

5

质量指标(25分)

项目建设规范性5分) 

100%

20%抽查的项目建设不规范

4

信息公开公告公示率(5分)

100%

10%抽查的项目公示内容不完整

4.5

贫困户对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实施的知晓率(5分)  

100%

99.5%

4.98

绩效目标填报率(5分) 

100%

100%

5

项目选择精准性(5分) 

100%

98%

4.9

效益指标
40分)

经济效益指标(5分)

项目实施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完成度(5分)

100%

100%

5

社会效益(15分)

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率(5分)

100%

100%

5

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5分)

100%

100%

5

补齐发展短板(5分)

100%

10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分)

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情况(5分)

100%

10%抽查的县市项目未建立

4.5

项目后续管护机制建立情况

100%

10%抽查的县市项目未建立

4.5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分)

贫困户对项目建设满意度 10分)

100%

98.25%

9.83

总分

92.21

偏差大或项目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各县市区在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实施扶贫项目时未按照资金管理文件要求执行,导致部分项目目标绩效指标未完成,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部分项目实施不规范,包括: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变更未执行项目变更程序、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合同签订不严谨、验收程序不规范、项目资料未 “一项一册”归档管理等;二是资金公开公示内容不完整,缺少监督电话、实施单位、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等内容;三是资金靶向不精准,部分项目投入产出效益低,无法真正带动贫困户;四是部分项目后续管护机制不健全,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不完备。

改进措施及结果

应用方案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问题清单销号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一是项目实施方案应结合项目的特点,以科学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或先建后批的现象发生;二是保证项目实施按计划执行,不可随意调整变更项目,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变更,需执行村级申请、乡镇批复、县级备案的相关变更程序;三是各乡镇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四制”加强项目管理,严防工程项目建设腐败行为地发生;四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公示公开,建立和完善项目的后续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程项目应有的作用;五是各县(市、区)应对扶贫资金实施跟踪督查管理,抓好项目验收评审,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减少资金结存滞留;六是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切实发挥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

备注:

1.报告口径说明:2019年省财政专项扶贫对下转移资金共计459,109万元,其中:我办涉及资金32,84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为27,330万元,中期追加5,112万元)。但根据国务院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的相关要求,扶贫资金全部统筹使用,无法单独评价我办对下转移支付扶贫项目资金的绩效。

2. 绩效自评工作程序说明:2019年底我办已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对全县96个县市开展了实地调研。此次绩效自评是根据上次绩效自评的结果重新梳理而成。












22019年度扶贫干部培训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0万元,执行数为374.84万元,完成预算98.64%

主要产出:一是数量指标—“预期培训人数”。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培训扶贫干部1800人次。2019年我办有序推进干部培训,强力做好培训保障,全年完成扶贫干部培训项目1114期,培训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部门行业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帮扶干部和贫困村干部等共计1853人次,指导各地开展脱贫攻坚教育培训31.8万人次,圆满完成了年度培训任务。二是数量指标—“培训精品课程”。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精品课程培训达到5个。2019年我办积极组织开发精品课程,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就“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巩固脱贫长效机制研究、2020年后减贫战略研究、攻克深度贫困问题研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等5个课题开展调研,形成课题研究报告。同时,将各课题研究成果内容转化为2020年扶贫培训所需精品课程,不断推进完善扶贫在线培训课程体系建设。三是数量指标—“脱贫攻坚案例研究”。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脱贫攻坚案例研究达到5个。2019年我办组织调研组从我省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别选取1个脱贫摘帽县——罗田县、鹤峰县、保康县、通山县,从插花地区选取1个县——松滋县开展了实地调研。脱贫攻坚案例的研究为全面评估贫困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法与成效,分析研究脱贫攻坚战对减贫治理产生的综合效应,同时为2020后减贫战略提供了经验积累和理论支撑。四是质量指标—“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9%2019年我办严把贫困人口识别标准,严格遵循数据采集、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审查核定、数据录入等程序,省、市、县、乡、村五级近20万名干部,对全省192万贫困户、581万贫困人口、4821个贫困村的基础信息进行采集,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摸清了贫困人口的底数。为切实解决扶贫对象不够精准、建档拉卡信息不够实、少数数据无法录入等问题,在定期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并创新推进精准识别审计全覆盖,通过大走访、大核查、大整改,少数地方职责履行不到位、执行标准不统一、识别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少数识别不准的对象被清理出库,部分确实贫困的人员被纳入进来,极大提升了扶贫对象的准确度。四是成本指标—“人均培训成本”。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培训成本450//天。我办对精准扶贫培训费用采用每人每天450元的定额标准,2019年我办精准扶贫培训项目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

主要效益:一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扶贫干部培训长效机制”。该指标的年初目标是制定扶贫干部培训可持续发展年度规划,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教什么”的原则,我办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量身定做”培训项目,“私人定制”培训计划。2019年初我办编制了《2019年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省级培训项目计划》,并会同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示范培训,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分层次、分类别培训,为培训机制的长期有效运行打下了基础,提供了保障。二是满意度指标—“培训对象满意率”。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是培训对象的整体满意度不低于95%。为了解培训效果和掌握学员对培训的满意度情况,我办根据培训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全省乡镇领导干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示范培训班培训学员调查问卷》。调查问卷采用不记名的形式,从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教师、培训学员、培训组织管理、培训效果等六大方面了解学员对培训的满意度情况。从收回的调查问卷中随机抽取60份进行满意度统计情况来看,学员对培训的整体满意度为99%,超过了年初目标值。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在项目预算方面,资金预算数和实际执行数存在一定差异,有少量的项目资金尚未使用。二是个别绩效指标设计不够合理,产出指标中的“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指标与扶贫干部培训费项目关联度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预算的准确度,切实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二是结合项目经费使用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项目经费产出效果的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

2019年度扶贫干部培训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填报日期:2020630

项目名称

扶贫干部培训费

主管部门

省扶贫办


项目实施单位

省扶贫办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省直专项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380

374.84

98.64%

19.7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8分)

预期培训人数

1800人次

1853人次

8

数量指标(8分)

培训精品课程

5

5

8

数量指标(8分)

脱贫攻坚案例研究

5

5

8

质量指标(8分)

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

99%

100%

8

成本指标(8分)

人均培训成本

450//

450//

8

效益指标(4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 20分)

建立了扶贫干部培训长效机制

制定可持续发展年度规划,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完成

20

满意度指标(20分)

培训对象满意率

95%

99%

20

总分

99.73

偏差大或项目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根据该项目的实施特点,结合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和下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坚决防止资金闲置;进一步完善项目指标体系建设,提高项目指标设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绩效评价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现指标设定与绩效评价相统一,计划目标与取得实效相统一。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3)精准扶贫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23.51万元,执行数为2621.01万元,完成预算99.9%

主要产出:一是数量指标—“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扶贫工作贫困县数”。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扶贫工作贫困县数达到90%以上。2019年省级主流媒体刊发我省脱贫攻坚宣传报道3986篇,基本涵盖了我省97个贫困县,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扶贫工作贫困县数接近100%。二是数量指标—“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次数”。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2019年我省在扶贫领域先进工作经验被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次数达到5次以上。2019年中央级媒体刊发我省脱贫攻坚宣传报道889篇,远远超过年初目标。三是数量指标—“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该指标的年初目标为攻克9个深度贫困县、507个深度贫困村。2019年,我办对9个深度贫困县基础设施、特色产业、民生工程等补短板项目优先申报国家投资计划,并在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给予优先保障、优先安排、优先实施。我办严格落实“三个新增”要求,对9个深度贫困县每县倾斜安排2500万元、507个深度贫困村每村倾斜安排50万元;9个深度贫困县每县增加县级基本财力转移支付资金1000万元,每县平均增加安排基本医疗和医疗救助转移支付资金3000 万元以上。通过一系列扶贫政策的倾斜,有力地帮助了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脱贫减贫,实现深度贫困县全部摘帽,深度贫困村全部出列。四是数量指标—“调研、检查、督办次数”。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2019年调研检查、督办约80次,实际开展调研检查、督办约220次。如201812月至20196月组织2018年度全省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20192月开展健康扶贫“985”政策落实情况调研;7月我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37个贫困县、10个非贫困县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暗访调研;同月组织全省驻村帮扶工作调研暗访、开展脱贫攻坚干部教育培训调研;8月开展雨露计划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调研督办等。五是数量指标—“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目标任务”。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为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动态信息数据,保证信息数据质量,我办月均2次向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申请提取我省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的疑点数据,下发各县迅速开展核实整改。同时通过扶贫监管评价子系统查询等方式,形成常态化数据核查工作机制,及时排查系统内残缺数据、错误数据、重复数据和系统数据与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纸质档案不一致等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建立了建档立卡工作约谈机制,对数据问题整改责任不落实、进度不及时、成果不达标的县,进行通报或约谈。经过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建档立卡系统疑点问题大幅减少,系统数据质量排名位列全国前三,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目标任务的高质量完成。六是质量指标—“实现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该指标的年初目标为实现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做深、做细、作准、做实基础工作,全面实现贫困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2019年全年,我省减贫37.5万户92.5万人,新增识别0.3万户0.8万人,自然变更增加2.0万人,自然变更减少3.6万人,剩余贫困人口2.7万户5.8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14%。七是质量指标—“脱贫标准达标率”。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脱贫标准达标率达到100%。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遵循,督促各地严格执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责任制,脱贫攻坚取得新进展。2019年,全省脱贫92.5万人、出列800个村,预计17个贫困县完成摘帽,贫困发生率由2018年底的2.4%降至2019年底的0.14%,脱贫标准全面达标。八是质量指标—“扶贫资金、政策公示公开率”。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扶贫资金、政策公示公开率达到100%。我办印发《湖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办法》(鄂扶组发〔201811号),对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的公告公示作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各地报备公告公示网站。省扶贫办采取系统核对、电话提示、实地督办、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扶贫资金公告公示核查,下发《关于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县级分配结果公告核查与乡、村两级扶贫资金项目公示抽查情况的通报》、《关于2019年度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县级分配结果公告公示情况的通报》,推动公告公示制度在基层落实落地,夯实“阳光扶贫”基础。截止2019年底,根据第三方实地核查结果,约10%抽查的项目公示内容不完整,缺少公示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监督电话、承建单位的信息等。九是成本指标—“专项扶贫预算投入占当年财政收入增量比率”。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专项扶贫预算投入占当年财政收入增量比率达到15%以上。2019年我省省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9,109万元,较2018年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核定我省省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2,919万元增加126,190万元,增长37.90%,超过了年度目标值。十是成本指标—“用于扶贫资金占当年财政清理可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财农〔201989号),已取消该项资金投入考核指标。

主要效益:一是经济效益指标—“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该指标目前已取消,不再用于考核贫困村出列。二是经济效益指标—“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全省平均水平”。该指标目前已取消,不再用于考核贫困村出列。三是社会效益指标—“年度贫困人口脱贫完成率”。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年度贫困人口脱贫完成率达到100%2019年我省计划脱贫90万人,截止1231日,全国扶贫开发系统显示,我省实现92.5万人贫困人口脱贫,圆满完成年度减贫任务。四是社会效益指标—“贫困村出列”。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贫困村出列约800个。2019年我省出列800个贫困村,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五是社会效益指标—“贫困县摘帽”。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17个贫困县完成摘帽。经县自查、市初审,17个贫困县脱贫摘帽的目标已圆满完成。六是社会效益指标—“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该指标的年初目标为完成年度扶贫新闻报道,促进扶贫事业发展。2019年我办一方面联合省内外主流媒体共同发力,全力宣传好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典型案例,举办了两场脱贫攻坚专题新闻发布会,刊发了《2018年脱贫攻坚发展报告》;另一方面,认真总结脱贫攻坚一线的鲜活经验,中央级权威媒体和省级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七是可持续影响指标—“为精准扶贫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该指标的年初目标是通过对全省扶贫数据的监测和数据采集为精准扶贫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019年我办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紧扣准实要求,提高数据质量,做好数据保障工作,加大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力度,为脱贫攻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八是贫困户满意度满意度指标—“贫困户满意度”。该指标的年初目标值为贫困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201912月,我省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核查,共走访贫困户1956名。抽查结果显示,贫困户满意度达到98.25%,超过了年初目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县市区资金公开公示内容不够完整,缺少监督电话、实施单位、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内容。二是绩效指标不够合理。如“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次数”年初设定指标值过低;“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为定性指标不好衡量。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湖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办法》(鄂扶组发〔201811号),推动公告公示制度在基层落实落地,夯实“阳光扶贫”基础。二是根据目前的扶贫工作现状,制定更科学、更合理的项目实际产出和效益的考核指标,切实发挥绩效目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附件

2019年度省精准扶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填报日期:2020630

项目名称

省精准扶贫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省扶贫办


项目实施单位

省扶贫办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省直专项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2623.51

2621.01

99.90%

19.98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4分)

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扶贫工作贫困县数

90%以上

100%

4

数量指标

4分)

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次数

5次以上

889

4

数量指标

4分)

攻克深度贫困地区

9个深度贫困县、507个深度贫困村

9个深度贫困县摘帽、507个深度贫困村出列

4

数量指标

4分)

调研、检查、督办次数

80

220

4

数量指标

4分)

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目标任务

100%

100%

4

质量指标

4分)

实现贫困人口动态管理

实现

实现

4

质量指标

4分)

脱贫标准达标率

100%

100%

4

质量指标

4分)

扶贫资金、政策公示公开率

100%

未到100%

0

成本指标

4分)

专项扶贫预算投入占当年财政收入增量比率

15%以上

37.90%

4

成本指标

4分)

用于扶贫资金占当年财政清理可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

50%以上

指标已取消

4

效益指标

34分)

经济效益指标

4分)

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

5万元以上

指标已取消

4

经济效益指标(4分)

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全省平均水平

70%以上

指标已取消

4

社会效益指标(6分)

年度贫困人口脱贫完成率

100%

100%

6

社会效益指标(6分)

贫困村出列

800

800

6

社会效益指标(6分)

贫困县摘帽

17

17

6

社会效益指标(4分)

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完成年度扶贫新闻报道,促进扶贫事业发展

完成年度扶贫新闻报道,促进扶贫事业发展

4

可持续影响指标(4分)

为精准扶贫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提供科学依据

提供科学依据

4

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具体指标(6分)

贫困户满意度

90%以上

98.25%

6

总分

95.98

偏差大或项目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部分县市区未按资金公开文件要求执行,导致扶贫资金、政策公示公开率未达到100%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改进措施:严格执行《湖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办法》(鄂扶组发〔201811号),推动公告公示制度在基层落实落地,夯实“阳光扶贫”基础。

结果应用方案:根据2019年度的绩效自评结果,结合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经费年度绩效指标设计,保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执行,绩效产出和效果得以体现。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针对上年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我办积极做好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一是实行奖惩激励。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价结果为良好等次以上的县市全省通报表扬,不及格等次的进行约谈。二是严格结果运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本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分配挂钩;纳入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10);抄送有关省直部门,作为本系统开展对下考核的参考依据。三是督促落实整改。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整理形成问题清单下发到县(市、区),督促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作为下年度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重点。与此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帮助提高工作水平。

我办将根据扶贫干部培训费项目的实施特点,结合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和下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坚决防止资金闲置;进一步完善项目指标体系建设,提高项目指标设定的针对性和持续性,将绩效评价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现指标设定与绩效评价相统一,计划目标与取得实效相统一。

针对上年开展省精准扶贫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绩效指标体系。2018年省精准扶贫工作经费的指标共计7个,6个为定性指标,且指标设计较为宽泛,难以评价。2019年度的绩效指标体系虽然还不够完善,但指标数量已增加到18个,评价项目绩效更加全面。二是合理编制预算。针对2018年度省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执行率仅为80.85%的实际情况,在2019年度编制预算时,我办积极通过调整预算结构解决部分项目年度预算不足的问题,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预算项目资金执行率达99.90%,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自评结果,结合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经费年度绩效指标设计,保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执行,绩效产出和效果得以体现。

一是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建设监管。项目实施方案应结合项目的特点,增强项目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并保证项目在实施按计划执行。各县(市、区)对扶贫资金实施跟踪督查管理,抓好项目验收评审;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减少资金结存滞留;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以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为落脚点,为省扶贫办2021年度编制部门预算打好基础,促进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处室,督促整改落实,并作为处室下一年度或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编制、资金安排以及项目支出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6.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8.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其支出口径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10.省级财政扶贫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是指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用于全省各县市扶贫项目投入的资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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