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关于《关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的解读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6-17
省扶贫办关于《关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全省树牢“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实行“严格管控、外防输出、内防扩散”防控策略,“封省”两个多月,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前所未有的影响,也对脱贫攻坚带来了严峻挑战。为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部分贫困人口外出务工受阻、产业扶贫面临严峻挑战、农产品销售难问题突出、因疫致贫现象不容忽视等新的困难挑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四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五是全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决战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六是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

三、主要政策措施

一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确保贫困群众疫情防控不漏一户、精准脱贫不落一人。

二是全面研判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对因疫情或其它原因返贫致贫的困难群众,开展动态监测,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三是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力度。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允许县级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重点向产业项目、促进就业、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等方面进行倾斜。

四是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按照“分批有序错峰”的要求,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公益岗位的工资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利用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等,促进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五是积极化解产业扶贫风险。支持贫困户恢复生产,增加“菜篮子”“米袋子”等短平快产业项目,确保贫困户农业生产不受疫情影响。组织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规范扶贫产品认定,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卖难问题。

六是切实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摸清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入住、产业、就业等情况,大力发展基本产业、切实解决基本就业、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优化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七是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及时优化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确保资金项目安排与有效应对疫情、决战脱贫攻坚相适应。对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对有利于增加贫困户收入的项目,要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支持。

八是开展脱贫攻坚重点攻坚。集中优势兵力,补齐短板弱项,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新冠肺炎疫情重的县、村实施重点攻坚,确保全省剩余5.8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九是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驻村工作队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主,协助村“两委”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村民健康排查等工作。同时,指导贫困群众做好春耕备耕生产、务工就业,推进贫困村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密切关注脱贫监测贫困户返贫和边缘户致贫情况,及时采取帮扶措施。

十是继续抓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继续深化浙鄂两省扶贫协作、产业合作、人员交流,继续加强科技创新、民营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共同做好消费扶贫、劳务协作等重点工作。扎实做好定点扶贫和省内区域协作等工作。 

十一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为基层减负,减少基层填表报数,以便基层集中精力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

十二是加强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宣传引导。全面梳理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总结脱贫攻坚蕴含的制度优势、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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