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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23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0 加入收藏
【政协提案】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23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长江国际贸易金融港,打造国际贸易集中式服务窗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第20200023号提案中,所的意见建议很好,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该意见建议对推动我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与对外开放,推进武汉国家中部金融中心建设等都具有很好的促进和借鉴作用。

目前,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维护金融稳定工作,深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局认真执行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帮助市场主体暨外贸外资企业纾困渡过难关。一是人总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中央部委对湖北出台了专门金融倾斜政策,我局会同一行二局编印了《湖北省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指引》,全力满足复工复产融资要求。目前,15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对湖北支持政策措施累计200余项,14家为湖北单列信贷规模,18家安排了专项信贷额度,开发复工贷”“抗疫贷等金融产品40种以上。二是结合国家、省里出的政策,我局牵头起草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20,这是一个系统性举措,力争使金融服务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经省政府同意,我局会同十个省直部门印发了《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金发[2020]3为受疫情影响资金紧张、经营困难的企业纾困。目前,全省17个市州建立各类企业金融服务方舱82个(10月底前集中推进,实现市州县全覆盖,全省方舱总数近140个,市州平均1-2个、县市区平均1),入舱企业1.94万家,对入舱企业新增资金供给824.1亿元,金融纾困金额1706.9亿元。四是积极协调做好资金供需对接,组建三个一批帮扶工作队,为37家重点企业累积协调落实贷款19.1亿元;为6800多家农业经营主体落实贷款114.7亿元;为60多家省领导走访企业协调落实授信30亿元。五是协调引导金融行业捐助帮扶支持抗疫和复工复产,48家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捐款或捐助物资价值合计11.88亿元;36家金融机构参与积压茶叶帮扶活动,合计开支经费730余万元,采购茶叶约1.25万公斤。我局充分利用企业金融信用信息平台、银税互动平合、应收账款融资对接平台等已有渠道,会同相关部门,收集企业融资需求,编制融资需求清单,分门别类提供给银行业机构开展对接,实时关注,及时审批,专人负责,提高银企对接成功率。把外贸外资企业作为一个重要板块纳入全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缓解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问题。把外贸外资企业纳入全省“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之中,支持各类担保机构为外贸外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服务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业免收担保费、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再担保费减半。八是我局成立中央一揽子政策落实工作专班。持续做好中央一揽子支持湖北政策中金融政策措施的细化落实督办,起草并印发我局《贯彻落实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金融)工作方案》,协助人行武汉分行落实中央一揽子政策中减免企业贷款利息工作。

今年初, 我们印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鄂金发[2020]7号),在工作要点中,明确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内容。一是加快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支持武汉东湖开发区申报保险示范区、科技银行等新的创新项目。二是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完善自贸区金融组织体系,加强自贸区金融政策宣传,宣介金融产品,加快金融改革试验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引导加大绿色信贷投入力度,拓宽绿色投融资渠道,加快推进绿色保险,促进形成绿色金融健康发展模式。今年,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正式列入省人大2020年立法计划,我局负责起草《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正会同省人大法制办和省有关单位部门抓紧推进落地实施。其中,在条例第三章地方金融发展中,第二十五条【金融发展规划】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我省金融发展规划和监管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金融发展规划。第二十六条【打造金融集聚区】指出省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相关措施,组织资源支持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等金融集聚区建设。省、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区位、产业、资源等情况,支持本行政区域内金融集聚区建设。第三十二条【鼓励自贸区金融创新】指出省人民政府制定措施,鼓励、落实自贸区在金融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调研、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我局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与对外开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动该建议尽快纳入省市两级决策层面,并依据法定职责,积极协调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及省内金融机构,配合支持做好相关工作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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