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工作情况
(一)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省本级专项支出情况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三)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五、有关名词解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19〕10号)要求和省财政厅依法批复的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数据,本着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原则,我局按照统一的范围、格式、内容和时限要求,公开了部门2019年预算有关报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现主要工作职能是: 负责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标准的制订和实施,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政策研究和指导,省直机关行政办公房产资产管理,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和处置,省直单位办公用房在统建区内用地选址和集中统一建设,省直机关干部职工房改政策方案制订和实施,指定的副省级以上干部和有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服务,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和外地政府驻汉办事机构的管理和协调等。
(二)机构设置
我局有12个独立预算编制单位,其中:
1、局本级预算单位1个,为局机关和局后勤服务中心两个单位合并编报预算。局机关2014年7月由省编办批复为正厅级行政类事业单位,2018年根据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公务用车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办公用房管理处、省直统建办公室、省直节能办公室(省直机关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指导处、服务处、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处等12个处室。局后勤服务中心现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局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为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3、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0个,分别为:湖北省省直机关供暖中心、湖北省洪山礼堂管理中心、茶港老干部生活服务中心、湖北省省直住房建设服务中心、湖北省省直园林绿化中心、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
二、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全局收支预算总计47023.57万元。预算总额比上年增长1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三个基建项目财政拨款6755万元,包括: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停车楼建设项目3105万元,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园区综合改造项目3000万元,水果湖地区供暖二次管网改造工程650万元。
1、收入构成
财政拨款35912.99万元,占收入总额76.37%;事业收入1031.54万元,占收入总额2.19%;经营收入3824.1万元,占收入总额8.13%;其他收入869.23万元,占收入总额1.85%;动用事业基金3027.55万元,占收入总额6.44%;上年结转2358.16万元(财政拨款结转),占收入总额5.01%。
2、支出构成
包括本年支出46823.57万元和经营收支结余20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构成如下:
从支出经济分类看:基本支出22287.73万元,占本年支出47.6%;项目支出20911.74万元,占本年支出44.66%;经营支出3624.1万元,占本年支出7.74%。
从支出功能分类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58.12万元,占本年支出77.44%;教育支出7901.33万元,占本年支出16.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8.52万元,占本年支出4.29%;医疗卫生支出655.6万元,占本年支出1.4%。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预算总额均为38271.15万元(含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比上年增加18.49%,构成及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19635.17万元,比上年增加5%,包括:
(1)人员经费18351.74万元,比上年增加3.7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奖励性补贴略有上涨,以及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增加;
(2)公用经费1283.43万元,比上年增加19.83%,增加的主要是:部分局属单位上年度使用其他资金安排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使用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安排公用经费支出,如湖北省省直园林绿化中心使用国有资产收益安排公用经费支出229.2万元,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使用非税收入安排公用经费支出151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8635.98万元,比上年增加37.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部分跨年度执行的项目资金预计结转2238.16万元到本年继续使用;二是2019年新增三个基建项目预算共计6755万元。包括: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停车楼建设项目3105万元,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园区综合改造项目3000万元,水果湖地区供暖二次管网改造工程65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计395.8万元,涉及两个单位,其中局机关338.05万元,湖北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57.75万元。
比上年减少63.5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行开支。
机关运行经费构成为:办公费10.37万元、印刷费18万元、水费1.69万元,电费13.67万元、邮电费18.4万元、物业管理费20万元、差旅费16万元、出国费14万元、会议费10.5万元、培训费40.6万元、公务接待费10.2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元、福利费2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5万元、其他交通费117.17万元、其他23.06万元。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我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总额69.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47%,减少的原因是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接待费1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51%,预计接待约210批次210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4%;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20台;因公出国出境费14万元,保持不变,预计因公出国出境3团组3人次。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该预算主要是根据《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结合我局采购计划编制的。2019年我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9469.5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52.2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部分工程类项目已在上年执行大半,到2019年只剩尾款和质保金;二是新增的基建项目2019年预算主要是前期规费、配套费,不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如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园区综合改造项目等;三是根据《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天然气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因此供暖中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中减少天然气采购2923万元。
其中:局机关5466.97万元、湖北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66.7万元、湖北省省直机关供暖中心805.98万元、湖北省洪山礼堂管理中心1495.99万元、茶港老干部生活服务中心41.12万元、湖北省省直住房建设服务中心45.95万元、湖北省省直园林绿化中心69.74万元,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服务中心74.74万元、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67.01万元、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725.48万元、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5万元,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604.83万元。
政府采购预算构成:货物类采购预算2673.2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28.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567.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局目前车辆保有量为143辆,比上年减少8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上交的8辆车在2018年办理处置下账手续。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0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6辆,其他用车25辆。
我局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22台,主要是洪山礼堂的视频设备、音响设备、会议表决设备和供暖中心的供暖设备等,比上年增加5台,增加的原因是洪山礼堂对会议设备等进行了更新改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4台,为洪山礼堂的视频设备、放映设备,比上年增加1台,增加的原因是洪山礼堂对会议设备等进行了更新改造。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考核要求,2018年我局进一步扩大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覆盖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所有部门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预算资金3.5亿元。评价工作采取“重点评价与自评相结合”的方式,分绩效评价和绩效自评两步走。一是对“部门整体支出”、“水果湖地区供暖运行项目”采用绩效评价报告模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评价,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执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评价;二是对其他项目采用绩效自评模式,由各项目实施处室、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填写绩效自评表,再由第三方机构予以核实。
经综合评价和分析,我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1.55分,结果为“优”。“水果湖地区供暖运行经费”项目按照财政厅项目绩效评价计分结果级别评定,评价得分为99分,评价结果级别为优。
(二)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水果湖地区供暖运行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保障每年供暖冬季正常供暖、供暖设备维修维护等支出,进一步改善水果湖地区单位办公环境、居民生活环境。2019年该项目涉及资金3553.5万元。
项目设定2019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为确保暖气供应和供暖维修服务,改善水果湖地区的工作环境与居民的居住环境。合理设定6个产出指标(3个数量指标、3个质量指标),4个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各1个)。数量指标包括供暖总面积,锅炉运行热效率,供暖总天数;质量指标包括供暖标准室温,采暖费回收率,抽查用户中室温达到标准室温的所占比例;经济效益指标为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征收计划;社会效益指标为改善水果湖地区办公及居民居住环境;可持续影响指标为组织机构健全、技术人员配置合理,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完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抽查用户满意度。
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设定绩效指标值。预计2019年度实现:供暖总面积170万平方米;锅炉运行热效率92%;供暖总天数120天;供暖标准室温16度;采暖费回收率96%;抽查用户中室温达到标准室温的所占比例99%;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征收计划930万元;改善水果湖地区办公及居民居住环境;组织机构健全、技术人员配置合理,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完备;抽查用户满意度95%。
项目名称 |
水果湖地区供暖运行经费 |
项目编码 |
2019-614-0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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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项目执行单位 |
湖北省省直机关供暖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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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新 |
联系电话 |
027-8723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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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武昌洪山路78号 |
邮政编码 |
43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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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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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常年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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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年度 |
2019 |
终止年度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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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 |
1.湖北省省直机关供暖中心主要职能是保障水果湖地区的办公和住宅的暖气供应及供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供暖停炉后各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与检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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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 |
严密组织供暖运行,科学合理实施调度,确保冬季供暖效果;周密制定年度供暖维修计划,做好供暖管网维修保养,为供暖季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对供暖管沟进行维护,保持沟盖板的完好和沟内公共设施的完好,保障供暖的顺利进行;承担水果湖地区路灯维护工作,确保路灯设施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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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
3,553.50 |
项目当年预算 |
3,55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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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总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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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目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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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01 |
确保暖气供应和供暖维修服务,改善水果湖地区的工作环境与居民的居住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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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01 |
确保暖气供应和供暖维修服务,改善水果湖地区的工作环境与居民的居住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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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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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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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0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供暖总面积 |
170万平方米 |
计划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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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0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锅炉运行热效率 |
92% |
武汉市锅检所出具的《锅炉能效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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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0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供暖总天数 |
120天 |
供暖总天数以实际天气情况做出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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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01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供暖标准室温 |
16度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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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01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采暖费回收率 |
96% |
历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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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01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抽查用户中室温达到标准室温的所占比例 |
99% |
经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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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01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征收计划完成率 |
98% |
计划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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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01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水果湖地区办公及居民居住环境 |
改善水果湖地区办公及居民居住环境 |
计划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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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01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组织机构健全、技术人员配置合理;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完备 |
健全、完备 |
经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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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01 |
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抽查用户满意度 |
95% |
经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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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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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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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 |
上年 |
预计当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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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0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供暖总面积 |
170万平方米 |
170万平方米 |
170万平方米 |
计划标准 |
年度目标0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锅炉运行热效率 |
92% |
92% |
92% |
武汉市锅检所出具的《锅炉能效测试报告》 |
年度目标0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供暖总天数 |
120天 |
120天 |
120天 |
供暖总天数以实际天气情况做出调整 |
年度目标01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供暖标准室温 |
16度 |
16度 |
16度 |
行业标准 |
年度目标01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采暖费回收率 |
95% |
96% |
96% |
预计收取采暖费金额/应收采暖费金额;历史数据为佐证 |
年度目标01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抽查用户中室温达到标准室温的所占比例 |
99% |
99% |
99% |
经验标准 |
年度目标01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征收计划 |
930 |
926 |
930 |
计划标准 |
年度目标01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水果湖地区办公及居民居住环境 |
改善水果湖地区办公及居民居住环境 |
改善水果湖地区办公及居民居住环境 |
改善水果湖地区办公及居民居住环境 |
计划标准 |
年度目标01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组织机构健全、技术人员配置合理;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完备 |
健全、完备 |
健全、完备 |
健全、完备 |
经验标准 |
年度目标01 |
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抽查用户满意度 |
95% |
95% |
95% |
经验标准 |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省本级专项支出情况
我局无此事项。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我局无此事项。
(三)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我局无此事项。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我局无此事项。
五、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经费拨款、国有资产收益、非税收入等。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人员经费:指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医疗费等支出。
4、公用经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基建项目:指经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如建造房屋建筑物、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4、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办公用品、印刷、邮电费、水电、物业费等保障日常办公和单位运转的支出。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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