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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情况
栏目: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2 加入收藏
2019年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全省公共机构能耗总量118.6万吨标准煤,用水量1.65亿吨,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22%,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82%,人均水耗同比下降3.6%,较好完成“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中期目标及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完善节能工作体制机制

(一)学深悟透,贯彻落实。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和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邀请专家做《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专题辅导报告。按照主题教育“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针对专项整治中涉及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二)领导重视,高位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5月,王晓东省长、黄楚平常务副省长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将垃圾分类作为“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重要内容,多次召开现场会抓落实。各市州和省直各单位充分发挥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节能管理员和联络员制度,各级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挂帅、亲自参与,逐步形成了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

(三)强化机制,协同推进。经报省委、省政府同意,成立了湖北省创建节约型机关指导协调小组,强化了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的组织保障。创新协作模式,在省直和市州机关事务部门分别建立分组联系交流制度和分片联席交流制度,借助交流互动平台,群策群力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与发改、财政、住建、水利、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合作日益紧密,与教科文卫体等主管部门协作更为密切,初步建立协同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环保的管理体系。

二、持续发力,夯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基础

(一)积极推进节能改造工作,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把节能改造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推广作为提高公共机构能效水平的重要途径,充分利用宣传培训、现场会、交流会、实地考察等方式,引导激励各地各部门开展重点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及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运用,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引进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施节能改造。2019年,我们为省直单位配备节能开水器100余台,节能插座3000余个,省自然资源厅在厅机关办公楼建设105.6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宜昌市启动医院综合能耗合同管理模式的改造,试点完成后将在全市医疗系统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襄阳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试点。

(二)抓实能耗统计工作,积极开展能源审计。任务分解,扩大范围。针对我省能耗统计公共机构报送数量偏低问题,结合各市州现有条件及节能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任务分解制,加大能耗统计工作力度。加强培训,规范填报。机构改革后,部分市州节能职能划转,为提高公共机构能耗统计队伍业务水平,我们及时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培训会,邀请专家进行专项业务培训,明确指标解释、统计口径范围、计算方法,确保统计报表填写准确规范。开展审计,挖掘潜力。完善全省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建设,及时汇总报送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信息。委托第三方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对部分省直及市州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指导武汉、十堰、荆门等市州根据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积极推进能源审计工作,为节能管理提供科学方法。

(三)理顺节能机制体制,创新节能工作方式方法。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局“省直节能办公室”更名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17个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划转到政府办、发改委,对推进节能环保工作延续性有一定影响。我们及时召开全省节能环保工作会议,对各市州机构改革情况进行摸底,了解掌握各市州信息,逐步理顺职能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利用省直和市州分组联系交流制度和分片联席交流制度平台,交流学习节能工作,稳步推进节能各项工作。每年对省直以及各市州开展年度节能工作督导检查,各地凸显节能创新成效,襄阳市发改委将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与房产、车辆、资产、采购等具体业务深度融合,全方位凸显节能环保新理念;孝感市发改委积极向省发改委申报公共机构制冷节能项目建设,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鄂州市发改委突出考核激励,会同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黄冈市政府办重建全市公共机构信息联络员队伍,更新公共机构信息台账,组织能耗统计专项培训。各级公共机构逐渐形成共商共建、比学赶超、协调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重点,探索湖北公共机构节能环保新特色

(一)扎实推进试点建设,以标准促节能管理。4月,国管局、国标委正式确立我局为第二批机关事务标准化分项试点单位,成立标准化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方,筹建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技术组织,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了申请并获得批准,正式成立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组,为机关事务领域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与武汉大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标质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节能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智力支持。系统构建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体系。围绕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职能,搭建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体系。目前已初步完成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体系构建。专项修订《公共机构综合能耗定额及计算方法》。通过编程提取数据、建立数学模型,来确保定额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适用性。拟拟定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5大类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完成两项省级地方标准编制工作。我局联合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的《节约型公共机构分类创建导则》 《节约型公共机构 能效领跑者评价细则》已通过专家评审,完成编制工作,进入报批阶段。市州节能标准建设稳步推进。武汉市成功立项《武汉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2019年底完成了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送审稿。随州市编制的《政府机关节能标准化示范创建》成功申报国家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公共机构光伏电站导则》2019年7月进行了申报答辩。

(二)重点推进垃圾分类,率先垂范抓细抓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把垃圾分类作为省委常委会年度要点工作之一。强化制度促分类,编制了《湖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分类原则、工作重点、工作措施等,做好分类规划和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强意识,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以垃圾分类为重点,30多家企业展示节能及垃圾分类新技术新产品,垃圾分类宣传展板在部分省直单位巡回展出;邀请专家进行垃圾分类工作专业培训;启动湖北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拼图拍”主题摄影比赛活动,倡导全民参与。学习培训成常态。6月组织70余家省直单位,现场学习观摩省自然资源厅等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突出的典型公共机构。8月局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省直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责任人开展现场观摩会。9月组织部分省直单位赴江西、浙江实地学习生活垃圾分类先进经验及做法。分类工作有成效。硬件设施配备基本到位,11月为省委大院、省政府大院及50余家省直单位配备垃圾分类容器。省直、各市州按照垃圾分类目录及相关标识配置了相应的收容器。落实目标责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省直机关文明创建和目标考核体系,17个市州及60家省直部门制定了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文件或活动配套方案,行动率100%。督导检查有力度。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采取分组自查和实地督导相结合方式,组织省直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回头看”。借军运会契机,联合武昌区城管委、水果湖街城管环卫对军运会入驻宾馆和场馆进行了多次强化检查。

(三)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助推绿色学校建设。充分发挥湖北百所高校百万大学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与武汉大学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中心合作开展高校节能环保理论研究,经过前期政策研究、文献数据搜集分析、实地调研等阶段,2019年底《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湖北省高校节能环保政策执行绩效评估研究》形成初稿,2020年4月结题;联合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六部门开展“绿色学校,你我共建”节能环保行动,发挥学校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通过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绿色建筑、绿色食堂、绿色出行等系列活动,助推绿色学校建设;省直三个机关幼儿园在原有节能环保课程之外,增设垃圾分类课程,加强行为规范教育,从小培养文明意识,引导幼儿养成分类投放习惯,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教育格局。

四、以点带面,发挥公共机构辐射示范引领作用

(一)创新宣传培训,传播绿色发展理念。精心组织策划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审定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武汉大学举办了2019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组织召开了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活动暨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开展了以“低碳先行,绿色引领”为主题的线上健步走活动;印制了“绿色发展,节能先行,公共机构做表率”节能主题宣传画,共向各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和省直各单位发放6000余套、30000余张,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电子版供各级公共机构下载,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场馆张贴,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级公共机构延伸宣传范围扩大宣传影响。武汉组织百所高校百万大学生开展节水行动主题活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19所高校签署《环南湖地区高校节水减排联合倡议书》,组织节能宣传专题活动,集中展示光谷高新产业技术在节能领域应用成果。宜昌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46城万人志愿者”系列宣传,组织志愿者宣誓签名、主题宣传文艺演出、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等活动。十堰举办节能减排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题辅导讲座。襄阳、鄂州组织骑行活动,由机关干部、志愿者代表组成的自行车队形成倡导绿色出行的风景线。荆州、随州借助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举办垃圾分类专题宣传,推进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省交通运输厅217名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废旧物品环保兑换活动。省三幼举办“小手拉大手,节能伴我行”活动,通过宣传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大树认养、变废为宝等,让孩子们从小树立环保意识。丰富载体平台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公共机构节能网、湖北电视台、长江云等多家媒体对宣传周活动进行了报道。湖北日报开辟“绿色发展,示范引领”专栏连续4天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环保举措。省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和绿色出行两篇信息。“湖北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全年不间断发布节能环保工作信息及各市州、省直各单位节能动态,截至12月,共发布信息341篇,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推广作用。

(二)强化示范引领,打造绿色节能标杆。积极开展节能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9〕131号)部署,积极开展我省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分三组赴市州实地考察调研申报单位节能环保工作情况,督导创建工作。目前我省共成功申创8家能效领跑者,52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58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积极开展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联合水利厅通报148家2018年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名单,并同步开展2019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正组织专家对123家公共机构申创单位进行审核。积极征集节能示范案例。面向全省征集具有典型性、推广性、先进性节能环保示范案例17篇,汇编成册,促进各公共机构相互学习交流,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三)完善设施建设,助推绿色低碳出行。联合汽车租赁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以“互联网+”为载体,为干部职工提供绿色环保优质便捷的出行服务,建立“车桩相随”统筹推进机制,目前已在省直建成28个运营网点,新增武汉三大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安装275套充电桩,配备50台新能源电动汽车,绿色出行总里程数已超过10万公里;协调公交集团,在水果湖地区开设纯电动车运营的微循环公交线路,方便干部职工和居民绿色出行;集中定制700余辆公务自行车(已累计配备1400余辆),配发到省直单位管理使用,实现省直单位公务自行车全覆盖,为干部职工近距离办理公务提供便利。2019年,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获得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四部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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