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结果的公示
栏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7
关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结果的公示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开展了“2020年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工作,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武汉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等17个市(州)和阳新县、武汉市黄陂区等13个县(区),共31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第三方独立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7日至2月9日。

对第三方评价机构及其评价人员的评价活动或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在评价结果期满的7个工作日内向第三方评价机构提出异议,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附件:《2020年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结果一栏表》


异议受理单位: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徐东路50号山河大厦3302室

电话:027-87308381

邮箱:690889766@qq.com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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