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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作动态]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加入收藏
[办理工作动态]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局各处室: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程〉的通知》精神,为及时高效办理代表建议,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小组

长:赵康林

副组长:胡广生、张鲁江、乐绍山

员:陈辉、陈建新、方龙瑶、朱红、肖

联络员:李俊(联系电话:87814636)

组长负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安排总监督,并亲自领办至少一件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和回复;副组长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涉及分管工作协调安排部署,并亲自领办至少一件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和回复;组员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络员负责从“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受理建议并呈送领导签批意见,分发相关处室办理,结果进行网上回复。

二、及时高效受理办理

(一)签收时间。从2020年1月13日开始,联络员每天早、晚两次上网,查看是否有本单位受理建议,如有建议,当天签收,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签收。

(二)办理时限。经过我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小组讨论决定,能够于大会期间办理的建议,及时由办理处室与代表本人电话沟通,并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代表本人。对于不能在大会期间办理的建议,将交办相关处室承办,于8月底前办理结束,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本人。

(三)会议部署。我局拟于2月初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小组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会议将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办理程序、规范和时限,强调办理责任追究,加强统筹协调配合。

(四)积极沟通。各处室在承接代表建议办理后,安排专人专办,积极与代表本人电话或会面沟通,真正了解代表建议涵盖内容和要求达到的目标。广泛征求代表意见,虚心接受代表建议,拟定实施方案与代表商谈,及时咨询或收集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情况,汇报办理初步意见、研究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改进办理方法。对于由我局会办的建议,也要主动与主办单位积极联系。

(五)建议办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领导干部带头亲自办理和督导,处室负责人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沟通,指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骨干力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所有建议必须于2020年8月中旬前全部办理完结,并形成最终书面答复意见,通过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报代表本人。

(六)网上公开。所有建议办理情况(涉密信息除外),全部于8月底前在我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予以公开。9月份向省政府督查室、省人大和省政协秘书处上报我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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