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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栏目:湖北省粮食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30 加入收藏
征求《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行政执法,推进依法管粮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和修改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我们对2010年制定的《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hblszcfgc@163.com

    2.通信地址:湖北省粮食局政策法规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34号,邮编:43007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1013日。

    附件:1.《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关于《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湖北省粮食局 

2016930

附件:1: 附件1: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xls
附件:2: 附件2:关于《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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