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湖北省粮食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栏目:湖北省粮食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加入收藏
湖北省粮食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湖北省粮食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以从湖北省粮食局网站(http://lsj.hube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省粮食局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34号,邮编430061;电话027-88874533;电子邮箱hbslsjbgs@hblsj.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粮食局按照《条例》规定和《省政务管理办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管办发 〔2019〕3号)要求,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立足粮食行业实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门户网站平台建设。省粮食局门户网站于2019年11月结合网站集约化的要求完成了第四次改版,并集约到全省统一平台。初步形成了信息发布、在线办事、政务公开、公众互动、公共资源共享系统,成为粮食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和服务公众、听取民意、与公众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与省政务服务网的对接,重新梳理行政权力,省本级行政处罚事项11项(新增1项)、行政检查事项2项(新增)、公共服务事项6项(减少9项),全部上线上网并在省粮食局网站设置跳转入口。粮食收购资格证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市县实施,省级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落实与“一网通办”相配套的电子证照(印章)建设、数据资源梳理对接等工作,为群众网上办事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加强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按照《条例》重新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程序,实现流程标准化和全过程监控,保证各类申请能够依法受理,及时答复,按期办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活的服务作用。严格执行信息上网保密审查制度,确保网站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向社会公开粮食工作方面的信息2000余条,访问量累计达80多万人次,网站共发布信息1318条。

(一)公开形式 。通过省局网站动态发布、印发文件、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在省粮食局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公众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省粮食局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省粮食局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入口,完善细化了依申请公开流程。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财政公开、政府采购、人事信息、数据发布、回应关切、权责清单、建议提案等方面。同时,根据粮食工作特点,将宏观调控、仓储管理、粮食产业、市场体系、监督检查、粮油标准等相关信息及时主动批露。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71

13

8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6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笔

338.3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信函申请。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粮食工作范围内信息,为本机关不掌握的信息,无法提供。已经依照《条例》规定回复申请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新要求,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方式上还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们将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增强网站互动性和透明性,提高搜索的准确性和覆盖度;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做好历史数据的保存迁移,做好工作的有序衔接。

(二)进一步提升公开办理质量。进一步规范内部审核和办理流程,坚持审慎、合法原则,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规范政策执行情况公开。依托政务公开各种渠道,做好政务公开后续工作,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有关政策实施情况的反映,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吸纳合理意见,为推进政策实施、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点领域公开所涉及的“放管服”改革信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脱贫攻坚信息、公共资源配置(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涉粮项目安排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主办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355号提案,办理情况已按要求在省粮食局门户网站公开。

 

                       

附件:1: 年度公开报告2019(表格在正文中)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