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栏目:湖北省粮食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1-31
省粮食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0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粮食法治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省粮食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扎实推进粮食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粮食法治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省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粮食建设的意见》《全省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结合每年重点粮食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指导全省粮食部门加快推进粮食法治建设。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省粮食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督导作用,普法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明确人员分工,分解落实各处室职责,认真完成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扎实推进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回头看”、国有粮库调查摸排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形成抓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和有利环境。

二是落实各项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中心组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湖北省粮食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面向社会公众、卖粮农民和部队官兵,宣传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粮食收购政策和粮油科普知识等。完善行政及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和省粮食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印发年度粮食法治工作要点,局党组会专题研究粮食行业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全省粮食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丰富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粮食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利用各类宣传日、宣传周活动加强粮食法治宣传。12月初,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省局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宪法宣传专栏,办公场所播放宪法学习视频,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组织局机关2020年军转干部、职级晋升人员和新进机关公务员进行宪法宣誓。4月和10月,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年初疫情期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战疫情”系列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整理编印了《疫情防控粮食行业相关政策摘录》,及时下发给基层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指导各级粮食部门依法抗疫,帮助粮食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二是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结合“服务大局普法行”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全省粮食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专版宣传、政策访谈、法治讲座、案例说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粮食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粮油标准,营造了依法管粮的良好氛围。在省局政府网站开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优质粮食工程等政策解读和宣传,与湖北日报、湖北之声、垄上频道等省内主要媒体联合宣传报道粮食收购政策。疫情期间,先后通过中央电视台、湖北电视台、湖北日报、省政府网站、长江云、今日头条、学习强国等各大主流媒体和平台刊发各类报道120余篇,及时发布粮食保供稳价信息和政策法规,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三是扎实开展全省粮食法治学习培训。局党组印发《关于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的意见》,每年作出计划安排,将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有关法律知识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以多种形式有效开展培训。局领导带头学法,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次确定2-3名局领导和处室单位负责人结合分管负责的粮食工作,进行交流发言,促进学以致用。9月,举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省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专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局机关集中开展专题法治学习不少于4次。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以案说法,以案学法。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的学习和考试,年度考试、民法典专题考试参学率、参考率、考试优秀率100%。结合粮食职能,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长期学习,粮食部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观念和能力得到增强。

(三)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健全粮食流通管理配套制度。《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全面修订列入了省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即将正式公布实施。《湖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被列为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立法项目库项目,组织开展立法调研,上报了调研报告,完成了国家局确定的软科学课题《湖北粮食安全保障立法研究》。制定了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并根据立法进度及时进行清理和“废改立”。

二是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到应审尽审,有错必纠,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梳理和编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权责清单,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公布的权力清单共19项,同时细化服务事项指南,做好网上办理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专项清理,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主动出台粮食部门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18条具体措施弘扬“店小二”精神,开展领导包片走访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分门别类协调解决粮食企业反映144条问题。

三是依法加强粮食行政管理。精心组织粮食收购工作。推进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和粮机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29届中国食品博览会为粮油企业搭建“走出去”的宣传推介平台。搭建与电商合作平台,省荆楚粮油公司组织了多场线上直播带货。深化“荆楚大地”好粮油公共品牌共建共享工作,开展感恩“最美天使”回馈活动,引导省内30多家粮油企业依托“荆楚大地”公共粮油品牌,向4.7万余名援鄂抗疫人员馈赠“荆楚大地”好粮油产品,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为推动疫后重振,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了《全省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着力强弱项、补短板,全面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依法妥善处理信访、行政复议、诉讼等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召开省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部署全省粮食安全工作。组织对市、州、县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在国家组织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湖北连续年被评为优秀等次。认真抓好中纪委国家监委调查摸排发现的国有粮库问题整改工作,局领导包片督导,每周督办进度,并举一反三,切实建立长效机制。印发《湖北省粮食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湖北省粮食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湖北省粮食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进一步严格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粮食法规尚不健全。《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需要根据形势变化进行修订。《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经省政府修订公布后,配套制度需作修改完善。《湖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已列入省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和2020年立法调研项目,由于上位法正在制定过程中,省级立法工作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是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完善。机构改革后,基层粮食执法力量十分薄弱,受执法条件限制,粮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还未在基层全面落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粮食流通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湖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进度;争取尽快启动《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文件精神,做好储备粮管理制度的“废改立”。

(二)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加强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事中和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党内法规等培训。

(三)加强和规范粮食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粮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粮食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营造依法管粮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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