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监狱系统开展
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工作的通知
沙洋监狱管理局党委,各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
为创新监狱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实施办法》、省厅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全省监狱系统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鄂监党发〔2020〕7号),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省系统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中开展“双报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重点,以服务大局、服务社务、服务群众为目标,通过开展“双报到”工作,建立“吹哨报到、有呼必应”机制,引导在职党员走进社区、下沉社区,在为民服务中强化本领、在社区实践中改进作风,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各种短板,促进全省监狱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在“双报到”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社区聚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社区展示,打破行业壁垒、区域壁垒,形成监狱机关和社区党组织“共融共建共享共促”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
全系统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总支)和所辖支部于9月1日前到联系点社区(单位驻地街道、乡镇)党组织报到。全系统在职党员于9月1日前到单位联系社区和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监区分监区党组织和党员暂不参与)。
三 、主要任务
(一)机关党组织任务
1.认真组织党员“双报到”。做好在职党员的思想动员工作,督促和组织在职党员及时到单位联系社区和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并指导其接受社区党组织监督管理。做好轮值派遣工作,保证每个社区、每个工作日至少有一至两名组织派遣的在职党员干部,全脱产参与社区工作。
2.深入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优势,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切实将“群众所需”和“党员所能”结合起来,围绕工作落实、政策落地,结合监狱机关工作实际和社区治理重难点问题,积极探寻路径、提出对策,主动为社区党组织活动、社区建设提供工作支持,各单位每年至少为社区办一件实事。当前,尤其要及时了解联系社区汛情和需求,组织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社区防汛工作。
3.做好结对共建。各级党组织要与社区党组织定期交流党建工作经验、互学党建工作信息,实现互帮共建;联合开展讲党课、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到对口社区讲一次党课,实现党员互联互动;定期分享党建工作资源,共享党建活动成果,共同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构建共建共享党建工作格局。
4.落实“双报告”制度。要把党组织和党员下沉社区工作情况纳入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年底向所属党委报告情况。组织在职党员干部每年12月底向所属党支部报告参与社区活动情况。
(二)在职党员任务
1.党员“双报到”。在职党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融进社区、融入群众,既要接受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管理,到单位联系社区报到,也要主动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亮明身份,在工作之外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带头为创建“和谐家庭、文明楼栋、平安小区”作贡献。
2.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在职党员要遵守社区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社区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下沉全覆盖、作用发挥全覆盖,主要围绕汛期防汛、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社区管理、民事调解、法律援助、扶贫帮困、助残助老、关爱留守儿童、环境治理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工作。当前下沉社区的重点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积极协助做好治愈患者康复和心理疏导、病亡者家属抚慰和特殊群体联系服务工作。要结合岗位特点和自身特长,在社区认领1-2个服务项目,每年至少参与5次(累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或社区指派的其他活动。
3.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职党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不断增强社区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主动建言献策。在职党员要主动围绕社区发展、组织建设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跟进工作进展,帮助社区不断创新形式、改进工作、提升质量。
四、工作流程
(一)机关党组织持《湖北监狱机关党组织社区报到登记表》(附件1)到联系点社区党组织报到(本支部在职党员一起集体报到),后交由机关党委(机关总支)备案。在职党员持《湖北监狱在职党员干部联系报到单》(附件4)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并认领服务项目。报到后,持《湖北监狱在职党员干部联系报到回执单》(附件4)交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备案。
(二)社区党组织对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结对共建、志愿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并填写《湖北监狱机关党组织与社区结对共建情况记录表》(附件2)、《湖北监狱在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开展工作情况记录表》(附件5),及时建立党组织、党员社区服务工作台账。
(三)社区党组织每年底根据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服务的表现,填写《湖北监狱机关党组织与社区结对共建情况反馈表》(附件3)、《湖北监狱在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考核评价表》(附件6),评价结果统一由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总支)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在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下沉工作,同时确定一名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发动。同时,各单位要组建1—2个工作队,由机关党委(机关总支)按照省局部署组织实施;要抽调政治素养高、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在职党员干部组建应急突击队,确保应急需要。
(二)强化考核评价。各单位要与社区党组织一起,落实对所属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的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形成工作合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双报到”工作,进一步加强资源力量整合,共同完善“主动报到—项目认领—参与服务—效果反馈”闭环,形成共融、共建、共享工作合力。下沉党员无论是什么身份、什么级别,都要服从社区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接受社区安排。
(四)强化跟踪问责。各单位政工部门、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在职党员下沉社区工作情况的指导督导,将其纳入党建、文明创建、目标责任制考评等重要工作考核项目,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五)严守纪律规矩。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服从社区党组织领导和安排,不得给社区增加负担,不得向社区提工作之外的要求,防止“报到不到位、到位不履职、履职不积极”等现象。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双报到”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双报到”工作常态长效,力争形成一批创新型党建案例,及时将“双报到”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省局政治部,确保“双报到”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湖北监狱机关党组织社区报到登记表
2.湖北监狱机关党组织与社区结对共建情况记录表
3.湖北监狱机关党组织与社区结对共建情况反馈表
4.湖北监狱在职党员干部联系报到单、回执单
5.湖北监狱在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开展工作情况记录
表
6.湖北监狱在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考核评价表
中共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
湖北监狱机关党组织社区报到登记表
报到社区党组织:(盖章) 报到日期:
党支部名称 |
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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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所属 党委(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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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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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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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全体党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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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1 2 3 …… |
附件2
湖北监狱机关党组织
与社区结对共建情况记录表
机关党组织名称 |
在职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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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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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共建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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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内容 |
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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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湖北监狱机关党组织
与社区结对共建情况反馈表
机关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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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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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组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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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综合评价 |
按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有关要求, 参与结对共建活动、志愿服务活动 次,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 人次,根据结对共建的情况,经本社区党组织研究,并征询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意见, 年度 参与社区服务的表现(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特此反馈。
(社区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湖北监狱在职党员干部联系报到单
市(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党组织:
我单位中共(正式/预备)党员 同志,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在你处报到,请予以登记并安排参加社区相关服务活动。
(请于9月1日前报到) (党总支/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湖北监狱在职党员干部联系报到回执单
中共xxx监狱委员会、机关党委(机关总支):
你单位党员 同志已于 月 日到我社区报到登记,认领的社区服务岗位为 。
(社区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湖北监狱在职党员干部
下沉社区开展工作情况记录表
在职党员姓名: 工作单位: 报到社区:
时间 |
地点 |
工作内容 |
服务评价 (优/良/一般) |
社区负责人签字 |
附件6
湖北监狱在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考核评价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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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入党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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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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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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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情况及自我鉴定 |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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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组织评价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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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支部评价 |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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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留社区党组织,一份留单位机关党委(机关总支),一份由个人保管。每年年底前完成填写,作为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参考依据。社区党组织评价,一般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名,也可由网格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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