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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鄂监刑暂字〔2021〕8号
栏目:湖北省监狱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11 加入收藏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鄂监刑暂字〔2021〕8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1〕鄂监刑暂字第8号

   

    


罪犯董升浩1969年2月8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安陆市,因贩卖毒品罪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2019年8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自2019年8月29日起至2023年8月26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罪犯董升浩暂予监外执行。



2021年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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