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05-07
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

监狱管理局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部)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经过多次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省监狱管理局制定了《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经局党委会2018年4月13日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经济合同办理单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

    2018年4月27日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和经济纠纷,维护局机关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局机关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局机关对外财务支付除小额即时结算外,应当以各处室承办签订的书面经济合同为支付依据。
第三条  局办公室对局机关经济合同文本实行统一审核、备案管理。局办公室法制科具体负责合同合法、合规的形式要件审核及合同印章管理。
第四条  各承办处室对外签订局机关经济合同应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不得签订无代理权和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合同。
第五条  局机关不得签订经济担保合同,未经批准不得签订投资合同和借贷合同。
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局机关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章  合同订立

第六条  订立合同前,合同承办处室应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程序,充分了解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质证明、信用状况等,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并认真核实合同相对方订立人的身份和代理权限。
第七条  合同要约。经授权,合同由各承办处室负责谈判、文本起草、会签审核。
对于标的较大、涉及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谈判工作。
第八条  合同会签。各承办处室起草合同后,需填写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经济合同办理单,合同金额超过五万元应送局财务处、审计处会签;合同金额不超过五万元(含五万元)可不用会签。
第九条  法律审查。承办处室将起草完的合同(含电子版)与局机关经济合同办理单,一并送局办公室法制科进行法律审查。承办处室根据审查意见对合同草拟稿进行修改,并与合同相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形成合同正式文本。
第十条  合同订立。合同正式文本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负责人签署。合同签署后,加盖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经济合同专用章,正式生效。承办处室应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送政府采购部门网上公示备案。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承办处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敦促合同相对方积极履行合同,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各处室业务相关人要负责跟踪管理合同的履行情况并整理台账。
第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对方没有履约能力或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局机关利益受损,合同承办处室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按规定程序向分管领导报告,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补充、变更或解除事宜,以将损失降到最低。
第十三条  补充、变更的合同视为新合同,需重新履行相应的合同管理程序。
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承办处室应及时妥善处理。处理时应先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三章 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  合同档案管理。合同各承办处室应加强对经济合同登记、统计、分类和归档管理,详细记载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台账,每年底将履行完毕的合同档案整理成册,按档案管理要求移交局办公室归档。
第十六条  局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承办部门提交的合同原件及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账务处理。
第十七条  合同订立、管理各个环节若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行为,局机关有关部门将根据情节追究承办处室和个人相应责任,若涉嫌犯罪的,有关部门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经济合同办理单

承办处室 送审
日期 送审人签名
合同标题
合同起草目的
承办处室意见
局审计部门
局财务部门
局办公室法制科
(合法性审查)
局领导审批









相关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