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34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5
省林业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34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省林业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清单第34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局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34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鄂政发〔201844号),以精准灭荒、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为主线,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不断加强天然林保护,增加森林资源,提升森林质量,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发挥林业作用。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实施精准灭荒工程。2018,我省启动实施了精准灭荒工程,并被纳入全省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统一部署,坚持以成活是硬道理,成林是硬政绩的标准,因地制宜选择人工造林、补植+封山育林、林地清理+封山育林、直播造林等多种造林方式,到2020年完成全省208万亩精准灭荒任务

2.加快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2018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沾益工作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长江两岸造林绿化行动,以加快护堤护岸林建设,全面实施岸线复绿,着力推进沿线城镇村庄道路绿化美化,科学提升森林质量为主要任务,力争到2020年,在全省长江干流沿线40个县(市、区)沿岸建成连续完整、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显著改善长江沿线森林景观和生态功能,提升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水平。到2020年,完成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任务74.8万亩。

3.扎实开展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按照中央投资计划安排,深入推进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沿江防护林和速生丰产林,不断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努力构建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完成长江防护林营造林年度目标任务。

4.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抓好《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争取新增1024万亩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进一步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巩固3318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1380万亩省级公益林。

四、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精准灭荒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精准灭荒工程,坚持防疫生产两手抓,坚持成活是硬道理、成林是硬政绩的质量标准,加强后期抚育管护,精准灭荒工程即将圆满收官。根据省级核查验收结果,2020年全省共完成灭荒造林63.5万亩,占年度任务63万亩的100.8%;三年累计完成209.1万亩,占三年总任务208万亩的100.5%。

2.长江两岸造林绿化行动。按照省政府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行动,各地按照下达的任务目标,科学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实施,行动进展顺利。根据省级核查验收结果,2020年全省共完成长江两岸造林绿化31.5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22.1万亩的142%;三年累计完成84.2万亩,占三年总任务74.8万亩的112.6%。

3. 长江防护林工程。扎实推进国家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加强工程日常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督促检查、进展报告等制度,加强工作进度调度和检查督办,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全省共完成长江防护林营造林36.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

4.天然林保护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19年、2020年分别新增天然林保护面积1024.44万亩、1809.94万亩,区划落界国家级公益林3317.7万亩、省级公益林1380.2万亩,全省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补偿面积达到9616.0742万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20年度落实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112411万元,公益林补偿资金69909万元;组织完成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9万亩、封山育林16.5万亩、森林抚育33.8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组织完成全省2019年度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年度变化数据更新和数据库建设,实现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融合;严格控制公益林地调整和征占用,按程序报省政府同意,调整公益林4787.05亩,补进符合区划条件的公益林4787.05亩,实现公益林占补平衡。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森林法》、中央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按照中央和省环保督察要求,持续做好国土绿化、天然林保护工作,积极抢抓疫后重振政策机遇,以“无山不绿、无水不清、无路不荫、无村不美”为目标,以“成活是硬道理、成林是硬政绩”为标准,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从应绿尽绿向扩绿提质、拆围建绿、留白增绿转变,高质量开展森林城市及森林城市群、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建设,坚持“稳增量、提质量、出精品”,实现我省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1日,共7天  向省林业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杨杉  电话:027-87698169

承  办  人:杨永金  电话:027-87698255

局 整 改 办:张翔   电话:027-87698350

湖北省林业局

                                     2021年2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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