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8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8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8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水利厅:

现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8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东西汊湖生态修复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目前林业部门湿地生态修复资金主要是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申报主体为国家重要湿地(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财政资金申报主体为省级及省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省级及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和省级重要湿地。东西汊湖不在此列,我局没有相应的项目资金支持。

二、建设湿地公园是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修复的重要手段,我局支持应城市政府按《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申请建立省级湿地公园。

湖北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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