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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天然林保护落实情况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8 加入收藏
省天然林保护落实情况


一、2020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完成“十四五”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编制;开展草场试点,有序扩大和提升山林长制试点。8月5日-7日蔡静峰副局长率资源处、天保办负责同志赴安徽省学习考察林长制实施情况,起草了《关于赴安徽省考察林长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代拟稿);8月27日书面征求局机关有关处室的修改意见建议;9月9日蔡静峰副局长、江建生巡视员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的修改意见建议;根据会议精神,我们对代拟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代拟稿),9月30日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局党组会议精神,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根据中央文件精神修改后再上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二)保护全省8282万亩天然林和公益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成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9万亩、封山育林16.5万亩,森林抚育33.8万亩。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工作,代省政府起草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农村委进行了专题审议;印发了《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年度变化情况的通知》(鄂林办天﹝2020﹞24号),部署开展公益林年度数据更新工作;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严格公益林调整和征占用管理,8282万亩天然林和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组织完成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9万亩、封山育林16.5万亩、森林抚育33.8万亩,均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0%;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天然林保护和生态公益林等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2019年度天然林保护、公益林补偿和生态护林员选聘等实施情况县级自查工作;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天然林保护绩效评价工作,完成了全省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补偿绩效评价;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地方配套资金的摸底调查和天然林保护修复支持政策有关情况调研,争取新增国家天然林停伐管护面积1809.94万亩,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面积达到9616.0742万亩,省财政厅分解下达了项目资金。9月向国家林草局报送了《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实施情况的报告》以用数据调查表(表1-11)-湖北省。11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天然林保护实施情况书面核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做好迎接国家林草局国家级核查工作。

(三)完成6.67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选聘用工作,积极争取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鄂林天〔2019〕107号),部署开展了2019年度6.675万名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修订印发了《湖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组织完成了2019年生态护林员补贴资金大数据录入工作,并报送省纪委和省扶贫办;积极争取财政部和国家林草局支持,新增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651万元,省财政厅下达了2020年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6751万元;起草了《湖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建议稿)》,完成了对91个县(市、区)生态扶贫考核。10月印发了《关于迅速组织生态护林员到岗履职尽责的通知》,要求各地迅速组织生态护林员到岗履职尽责。11月印发了《关于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情况的通报》,组织做好2019年—2020年生态护林员信息录入工作。11月向国家林草局林业工作总站报送了35个“最美生态护林员”典型材料;征求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同意,12月向国家林草局推荐五峰县五峰镇水浕司村陈刚为全国“最美生态护林员”候选人。

(四)发挥林业优势助推脱贫攻坚,加大造林绿化、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向贫困市县和贫困人口倾斜力度,抓好林业扶贫和惠民政策资金精准兑现,扎实开展牵头帮扶和对口帮扶各项工作。印发了《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生态护林员补贴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兑现发放记录的通知》(鄂林办天〔2020〕6号),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和生态护林员补贴资金大数据录入工作,上报省纪委工作专班和省扶贫办;在湖北林业网上公开公示了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起草了《贫困县生态扶贫成效考评办法》。11月印发了《关于上报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公益林补偿和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兑现大数据的通知》,要求各地确保2020年补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落实。一是争取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并做好贯彻落实相关工作。二是争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并抓好贯彻落实。三是根据国家《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指南》,研究制定我省天然林保护等级划分标准。四是组织开展全省天然林区划落界。五是组织编制全省天然林保护总体规划和市、县两级天然林保护实施方案。

(二)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一是组织签订天然林、公益林区划落界协议书和管护责任协议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管护任务、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落实到山头地块,有效保护好9617万亩天然林和公益林资源。二是组织抓好66877名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和培训,提高生态护林员的整体素质和管护能力。三是严格控制天然林和公益林征占用管理,做好公益林区划调整和年度更新工作。四是组织完成天保工程区人工造林0.7万亩、封山育林39.8万亩、森林抚育33.8万亩。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一是抓好2020年度天然林保护、公益林补偿和生态护林员实施情况的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核查工作,提高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质量。二是加强补偿补助资金监管。开展2020年补偿补助资金大数据录入工作,运用省纪委 “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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