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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林业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8 加入收藏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按照贵办通知要求,现将湖北林业2019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国土绿化工程稳步实施。

1.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程。完成长江两岸造林42.03万亩,占年计划37.4万亩的112.3%,占两年总任务的56.2%。

2.推进精准灭荒工程。完成灭荒造林76.3万亩,占年计划70万亩的109%,平均造林成活率达97.5%;2018-2019两年累计完成148.1万亩,占三年总任务的71.2%。

3.推进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长防林建设28.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14.8万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122.1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40万亩,分别占计划的100%、100%、96%、72.7%。

(二)生态保护修复有效开展。

1.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全省办理使用林地2.71万亩、采伐木材110.1万立方米,均控制在限额以内;开展征占用林地项目监管巡查,发现并处置42起问题线索;新增天然林保护面积1024.44万亩,全省8025万亩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联合5部门出台《建立健全全省长江经济带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长效机制的行动方案》,强化野生动植物联合监测和检查执法;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等专项行动,全省森林公安共查处涉林案件2462起,综合查处率95.6%。

2.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石首麋鹿、天鹅洲、新螺段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转接,中央环保督察等涉林问题整改按要求有序推进;部署启动全省自然保护地“一张图”,组织对洪湖、后河、星斗山等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进行了省级评审,并提出整改意见;全省自然保护地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配备大型无人机7架、卫星电话和调查平板76台;协助省人大开展了《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立法检查。

3.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编制了《湖北省湿地保护名录管理办法》,全省48处湿地通过省级重要湿地专家论证,选取10处小微湿地开展试点示范和跟踪指导;完成洪湖、丹江口、孝感朱湖等地湿地“三退”4.88万亩,占年计划的69.7%;武汉市获批承办2021年第十四届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

4.加强林业灾害防控处置。全省实施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化防治534.43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1.97%,其中,累计清理松材线虫病死树280.4万株,美国白蛾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4‰;森林防火宣传和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未发生野猪非洲猪瘟等重大野生动物疫情。

(三)林业改革不断深化。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增森林保险试点县12个(总数31个),森林保险扩面、提标、降费有序开展;谷城县、恩施市制定了推进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示范县建设的任务清单和措施;5个“深化集体林改示范县”编制了林下经济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新路子。

2.积极筹备国有林场改革验收。深入开展查漏补缺,省级验收材料准备基本就绪;编制了《全省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道路硬化、危旧房改造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地实施。

3.加快林业“放管服”改革。全省林业4个垂管系统全部完成对接,省级16项行政许可网上可办率达100%;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流程、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7913件次,按时办结率达100%。

(四)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效益明显。

1.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和林场扶贫等惠民政策资金有序兑现;新增国家和省级补助生态护林员1.275万名,总数增加到3.775万名;安排贫困市县的造林绿化、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政策资金均高于上年度水平。

2.大力发展富民产业。营造核桃、油茶、花卉苗木等特色经济林基地25.3万亩;落实省财政林业产业专项扶持资金1500万元。预计上半年全省实现林业产值1544.5亿元,同比下滑2.3%。

3.加快城乡绿化美化。协调荆州市、恩施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考核验收,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按要求进行;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绿色乡村创建深入开展。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快国土绿化,确保成活成林。坚持“成活是硬道理,成林是硬政绩”,开展精准灭荒、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核查,加快实施长防林、新一轮退耕还林、森林抚育、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工程,强化管护抚育,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生态修复,筑牢生态屏障。扎实推进林业资源普查,摸清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情况;坚决守住林地占用、木材采伐、天然林保护、有害生物防治等控制指标,依法查处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快自然保护地“一张图”绘制和规范化建设管理,完成湿地“三退”年度任务,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涉林问题等整改落实,确保自然保护地管理规范有序。

深化林业改革,激活内生动力。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森林保险落地,打造林下经济发展样板;解决好国有林场改革遗留问题,确保通过国家验收;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落实“一网、一门、一次”要求,提升服务效能和监管水平。

(四)服务中心大局,促进兴林富民。严格落实天然林、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还草和生态护林员等惠民政策,确保及时足额精准兑现;大力开展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和森林城镇、绿色乡村建设,提升城乡生态宜居水平;大力发展林业富民产业,将绿水青山转化为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金山银山。

专此报告。

湖北省林业局

2019年6月27日

 

(联系人:周仲盛;联系电话:027-87698322,1397125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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