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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加入收藏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业主管部门,神农架林区林管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省林业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共同努力完成2020年林业各项工作任务。

湖北省林业局         

2020年3月2日       


省林业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实现“十三五”目标和布局“十四五”规划的承启之年,也是“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和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的结账之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决心意志,压紧压实防控责任,精准稳妥复工复产,积极推进国土绿化、资源管护、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开创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力争完成人工造林111万亩、封山育林97.6万亩,新增国家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市3个,林业总产值4100亿元。

一、深入开展国土绿化

以“无山不绿、无水不清、无路不荫、无村不美”为目标,以荒山、岸线、通道绿化为重点,以“成活成林”为标准,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开展国土绿化攻坚。

(一)推进精准灭荒工程。力争完成精准灭荒造林63万亩,落实近三年新造林管护抚育和补植补造责任,实现“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林业三年任务按要求收官。

(二)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程。完成长江两岸造林 22.1万亩,力争“十大标志性战役”林业任务按要求完成。开展汉江两岸造林,加强汉江、清江干流岸线封育保护和生态修复。

(三)推进国家林草重点工程。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11.18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营造林27.3万亩,建设长防林32.6万亩、战略储备林1万亩、德贷项目8万亩,实施幕阜山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

(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工程。推动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启动湖北长江森林城市群、汉江森林城市群建设。力争新增国家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市3个、森林城镇10个。

二、加强林业资源管护

(一)严格林地、林木和草场管理。科学编制“十四五”采伐限额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落实林地定额管理、用途管制和林木限额管理、凭证采伐,从严控制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保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疫情防控用地需求,确保林地占用和林木采伐不突破年度限额。对上年度使用林地项目开展全覆盖巡查。开展南方草场监测试点,加强草场征占用管理和监督。

(二)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山林长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天然林和公益林地调整占用,规范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逐步构建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

(三)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出台《湖北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实施细则》,推动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完成第二次全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任务。做好金丝猴、麋鹿、江豚和小勾儿茶、大别山五针松等救护繁育,维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安全。开展全省一级古树名木体检复壮,指导市、县编制发布二、三级古树名木目录。二是加强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推进全面禁食、禁猎野生动物,开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两证”清理和场所排查,规范繁育利用许可。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三是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体系。加快省级监测标准站建设,完善监测巡护、信息报告、应急处置、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严密防范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情。

(四)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深入开展全省松材线虫病除治攻坚三年行动2020年度监测普查、检疫封锁、疫木清理,抢抓一切有效时间除治病死松树,加大松褐天牛、美国白蛾等常态化综合防治力度,阻断疫病传播渠道,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压减美国白蛾疫情。

(五)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编制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规范。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防火机构和防火队伍建设,指导乡镇、村组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加强重点防火期宣传巡护、火源管控和指导暗访,积极处置早期火情,提高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力争国有林场和森林类自然保护地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

三、加快实施生态修复

(一)夯实自然保护地管理基础。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地“一张图”编制,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评估,加强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序开展保护地功能区调整和勘界立标,推进自然保护地分类保护、分级管理、分区管控和依法有效保护。

(二)完成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认真履行神农架国家公园试点联席会议召集单位职责,指导督促做好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完善、核心区小水电关停、功能区调整、特许经营制度落实等工作,如期完成试点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力争进入全国首批正式设立的国家公园行列。

(三)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以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为重点,加快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完成退耕还湿4万亩,推进湿地分级管理,指导今年到期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做好迎检验收。积极筹备《湿地公约》第14次缔约方大会,支持武汉市申报国际湿地城市认证。

(四)加快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绿盾”行动、省委重点督导等相关涉林问题整改,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地自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完善管理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销号。

四、持续深化各项改革

(一)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和配套改革。指导推进林地确权颁证和有序流转,规范森林保险承保和理赔行为。完成谷城县、恩施市两个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示范区和5个省级深化集体林改示范县试点建设,总结一批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健全完善国有林场管理机制。编制《示范林场建设方案》,开展现代国有林场示范试点建设。加快国有林场水、电、路、房等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化解国有林场债务问题。鼓励创新国有林管理体制机制,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增强林场发展内生动力,实现“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双赢。

(三)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完成全省林业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行政审批“四级四同”,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高效化。优化“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互联网+”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四)完善林业行政执法机制。按照“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要求,整合现有林政稽查、木材检查、森林植物检疫、林木种苗等行政执法队伍,明确职责范围,建立执法案件管理平台,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实现森林公安划转后一支队伍执法。指导未单独设置林业部门或实行全领域综合执法市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

五、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一)加快产业基地建设。依托林业重点工程,新建木本粮油、苗木花卉、特色经济林、工业原料林等产业基地20万亩。

(二)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产业专项资金撬动作用,促进竹木加工、林产化工、林浆纸等传统产业兼并重组、提档升级。

(三)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湿地等资源,加快发展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等新兴产业,扩大林业生态产品有效供给。

(四)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等,力争新增省级龙头企业20家以上。深化林业品牌建设,培养认定一批示范基地和林业特色优势区。

六、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一)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加快宜林荒山、岸线通道、农田林网及村湾绿化和乡村森林、草场、湿地等生态治理与修复,开展乡村小微湿地试点建设。新创建国家森林乡村400个。

(二)落实惠民政策资金。抓好天然林保护、公益林补偿、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生态护林员补贴等林业扶贫和惠民政策资金的精准兑现,争取扩大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推动天然林保护、公益林补偿扩面提标,提升生态补偿综合效益。

(三)扎实开展对口帮扶。认真履行帮扶鹤峰县牵头单位职责,做好鹤峰县白鹿村驻村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成“616”工程、“1+1”对口帮扶、援疆援藏等工作任务。

七、着力强化支撑保障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财政和项目资金投入,加快国开行、农发行等投融资项目落地,用好用足贴息贷款和财政贴息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规范林业项目储备、申报、实施和资金监管。开展林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围绕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退耕还林还草、产业发展、国家储备林等领域策划一批重大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盘子。

(二)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推进产学研、林科教一体化建设,依托科研院所、企业和林场,加强生态修复、高效经济林栽培、森林病虫害防治等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和实用技术推广。优化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激发专业人才队伍活力。

(三)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加快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推进湿地立法工作。以新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为重点,开展林业执法宣传和监督。优化林业行政执法机制,做好行政复议和涉林应诉,依法保护林业资源。完善林业信用体系。依法打击处置涉林非法集资活动,防范林业金融风险。

(四)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结合国土三调和第五次森林资源普查等专项成果,健全完善林地、湿地、草场、森林和自然保护地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林业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加快林业“一中心四系统”建设,启动全省卫星热点森林火险监测、无人机巡护体系、国有林场和湿地公园视频监控、“一区、一园、一场”护林巡护系统建设,强化“空、天、林、人”“一张网”实时化监管,持续构建“数字林业”“智慧林业”。

(五)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林业宣传,加强中央和省级媒体传播,有序开展新媒体宣传,组织好2020绿博会参展。创新形式开展湿地日、植树节、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活动,提升活动实效性、参与度和影响力。

(六)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综治工作责任,不断深化“平安”创建,认真组织林业领域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规范开展提案建议办理、信访纠纷处理和应急值守等工作。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风险监测防范,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八、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一)加强政治建设。建立省林业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等制度,提升基层支部组织力、战斗力。

(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每半年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局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三级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开展机关内部审计,强化纪律巡察和追责问责,着力锻造风清气正的林业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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