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公开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林业厅政府采购工作安排,现对湖北省林业厅2018年下半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遴选。
本次遴选代理机构服务期为半年(服务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方式,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遴选文件。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在财政部门进行了有效备案,并可查询);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评标时须提供递交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
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二、遴选申请人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应负责招标(采购)及相关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⑴ 提供驻点服务指导委托人提前获得各项招标必须的资料,以满足各项招标时间要求;
⑵ 编制招标文件,接受业主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的审查;
⑶ 发布招标公告;
⑷ 发售招标文件;
⑸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⑹ 组织开标、评标工作;
⑺ 完成评标报告,协助业主进行结果报备和上网公示;
⑻ 发布未中标通知和中标通知;
⑼ 对项目招标过程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合同管理的问题提供咨询;
⑽ 处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质疑、监督部门的审查、诉讼等事宜;
⑾ 在遴选人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招标代理资料汇编;
⑿ 遴选人交办的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遴选文件的领取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它人员参加报名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半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社保缴纳回执或社保部门盖章凭证);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 8月14 日下午17时,工作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地 点:湖北省林业厅办公楼二楼216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027-5179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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