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栏目: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事业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二条,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国家卫生部令第81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0号)、《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等监测管理工作,承办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等监测报告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工作、技术研究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等。本项目系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组织实施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建设、信息网络完善、监测队伍能力培养提高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分析、评价等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内设机构:综合科、药品和医疗器械监测与评价科、化妆品和药物滥用监测与评价科。

二、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保障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基本运行经费及项目经费。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情况。我中心2021年预算总收入482.02万元,较去年498.91万元减少16.89万元,增长率为-3.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5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95.54%;其他收入0.11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0.02%;上年财政拨款结转2.5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0.52%,上年其他资金结余18.91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3.92%。

2.预算支出情况。我中心2021年预算总支出482.02万元,较去年498.91万元减少16.89万元,增长率-3.39%。其中:基本支出304.02万元,占总支出的63.07%,项目支出178万元,占总支出的36.93%。本年支出结构构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8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23%。

预算收支减少变动主要原因:根据2020年中心支出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减少了基本支出预算安排

3.财政拨款收入情况。我中心2021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60.5万元,较去年480万元减少19.5万元,增长率-4.06%。其中:经费拨款410.5万元,占比89.14%,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0万元,占比10.86%。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2020年中心支出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减少了基本支出预算安排。

财政拨款上年结转2.5万元,为2020年中央专项结转资金。

4.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我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463万元,较去年480万元减少17万元,增长率-3.5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8万元,占比94.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万元,占比5.44%。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根据2020年中心支出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减少了基本支出预算安排。

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中心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二)事业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中心事业运行经费30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中心事业运行经费30万元保持一致。

2021年中心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明细如下:办公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会费3.84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3.66万元。

(三)“三公经费”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8.2万元,与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8.2万元保持一致。具体安排如下:

1.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与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保持一致。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55.2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补助)。全年政府采购资金比上年增加4.83万元,增加9.59%,主要原因:2021年我中心印刷费与办公设备购置预算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2台,为执法执勤用车。国有资产占比和2019年保持一致。

我中心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三、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通过“严把三关”加强绩效考核效果落实。

一是严把绩效目标设置关。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特别是侧重于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数量等工作的产出和具体可量化的成果,科学设置长期发展和年度绩效目标指标;

二是严把绩效目标自评关。对2020年包括部门预算项目、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覆盖率100%,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进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

三是严把绩效监控关。对所有项目支出及时开展绩效监控,对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偏差或管理漏洞,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度我中心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有1个,为药品、医疗器械、药物滥用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项目,其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长期目标:一是全面系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二是加强监测队伍培训,提高监测队伍能力水平;三是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效益。

年度目标:全面系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

四、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后

五、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器械事务: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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