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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3 加入收藏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答复

聂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十分符合我省知识产权现阶段发展形势,现就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经费投入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全省专利事业发展,省级财政于2002年设立湖北省专利发展资金,2012年设立了湖北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2020年分别安排4496万元、4410万元、4165万元、3920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

从2018年开始,我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由过去对象分散、强度较小转变为重点实施知识产权“三大工程”,根据“三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州资金配套要求,省级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杠杆效应逐步显现;“三大工程”三年实施目标今年可全部实现,即:烽火通信、远大医药、高德红外等181家企业提升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产业竞争优势,帮助35家企业制定“走出去”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成立全国首个地方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为我省“熠生火固体燃料侵权案”“富邦科技专利技术海外授权案”等五个涉知识产权案例提供援助,21所知识产权运用示范高校院所均设立知识产权转化运营中心,2019年仅其中10所示范高校就专利转化运用503项,合同金额近1.7亿元,35家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实施专利贯标,其专利创造水平大幅提升,专利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我省拟出台相关实施方案细则及保护措施,进一步强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

(二)进一步争取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加大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我们将继续加强向省政府的请示汇报,加大向财政部门的争取和协调力度,力争早日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

(三)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财政资金对于轻资产科技创新型企业能够更大地发挥引导放大杠杆扶持效果,因此,省专利经费投入重点面向科技创新企业,尽可能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加大投入。

(四)为服务全省企事业单位抗击疫情,共渡难关,我局于2月17日提出了服务企事业单位的7条举措,并狠抓措施的细化落实落地,还结合实际情况对措施进行了延伸,确保惠企举措确实。一是在新一代湖北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及分析系统中推出防治新冠肺炎专利信息共享平台。二是实行专利、商标等业务网上办理,并为专利和商标申请注册开辟“绿色通道”。三是加大对专利、商标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高效查处了“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恶意抢注案。四是开展重点企业“面对面”知识产权服务。及时收集我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困难和物流受阻等问题的求助信息,利用斗鱼等电商平台,推广我省“潜江小龙虾” 、“恩施玉露”等地标品牌,实现品牌和销售双提升。五是加快拨付2020年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资金。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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