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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97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5 加入收藏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97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97号提案提出的有关深化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对此,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本提案建议提出“完善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考核机制,深化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知识产权重要性认识,优化资产管理权责分配”很有必要,为深化我省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理念,突出高质量,围绕加强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施知识产权“三大工程”,推动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2019年以来,我局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塑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目标,按照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三个关键环节,制定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等“三大工程”,有力地将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聚焦到促进湖北高质量发展上来。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知识产权量质提升为目标,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引导国有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开发高价值专利产品,新增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高价值专利组合;实施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引导重点国有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分析、布局、预警,提升重点国有企业纠纷应对能力;实施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有效转化,提升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

2019和2020年度,我局共组织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新兴重工湖北三六一一机械有限公司等89家我省国有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三大工程”,投入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资金1200余万元。国有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中铁大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冶南方(武汉)自动化有限公司等一批国有企业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打开市场,形成竞争优势,知识产权布局意识、维权意识、转化运营意识不断增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益运用的成效逐渐显现。2019年全省企业专利申请共89863件,占全省专利申请总量的63.55%;全省企业发明专利申请27989件,占全省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由上一年度的不足55%上升至58.9%;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过百件;其中,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年度专利申请总量1221件,发明专利申请量588件,位列全省企业第2名。

国有企业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力军。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深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加强国有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鼓励国有企业聚焦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企业研发平台,培育一批创新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原创型、基础型高价值专利;在项目立项、研发过程、试验验证、推广应用等技术全生命周期,挖掘和培育高价值专利;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将自身先进专利技术纳入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形成标准必要专利;加强国际商标注册,培育知名品牌,对科技创新成果、核心竞争优势、商业模式等进行商标品牌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

二、深化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提升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引导国有企业将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贯穿科研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防范知识产权流失和侵权;加强在线监测和市场巡视,及时发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有效运用行政、刑事、民事、仲裁、调解等多种形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应对国内外知识产权滥用和滥诉行为,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加强重大案件跟踪研究。

三、深化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促进国有企业知识产权高效运用

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内部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有偿使用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实施率;制定企业对外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相关程序和技术推广目录,开展分级管理,盘活现有资源;加强与其他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合作,提升运用效益;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充分利用工资总额、股权激励、分红权激励等分配激励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实施;通过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证券化、构建专利池等市场化方式,挖掘和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积极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提升资本化运作水平。

四、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完善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促进国有企业明确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部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夯实工作基础,推动专利、技术秘密等集中管理;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要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配备知识产权专员;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施知识产权分级管理,综合技术、法律、市场等因素,制定符合本行业特点的知识产权质量评价办法;根据对主营业务影响程度,对专利、技术秘密进行分级管理并动态调整,定期梳理存量专利,及时合规处置低价值专利和闲置商标。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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