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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368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1 加入收藏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368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科技厅: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三次次会议第20200368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关于进一步优化制度环境激励科技创新”方面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工作在近五年里从国家到高校院所层面都非常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有效地保障激励专利转移转化工作

在国家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意见》;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法规规章。这些法规规章都对激励发明创造进行专利转移转化进行明确规定,大力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创新创业工作

在省级层面2017年施行的《湖北省专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专利激励机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以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依法约定专利权属,共同申请专利,成为专利权的共有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职务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授权之后,未自行实施也未许可他人实施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与单位以协议的方式予以实施,并按照协议享有相应权益”。2016年《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主要任务中提出:“深入实施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加强高校院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协同创新、集成攻关,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核心知识产权,鼓励组建以核心知识产权为纽带的产学研联盟。引导高校院所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化,鼓励高校院所向企业转移知识产权,或通过许可专利的方式支持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高校建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公司),明确其在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申请、运用等方面的权责”。

高校科研院所层面各个单位根据自己人力资源情况及知识产权情况,分别制定《专利技术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文件。开展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型、教学为主型教师(科研人员)等教职工取得科技成果或成功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同等计算工作业绩。学校鼓励并支持师生运用科技成果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争取横向科技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14年开始,省知识产权局在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湖北省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旨在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激发高校创新创造,加快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2014-2018五年来,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被列入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单位累计87家。自2019年开始,省知识产权局开展《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和《湖北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简称“三大工程”)。制定了“三大工程”的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三大工程”旨在指导和推进高校院所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完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制度,探索知识产权处置权、定价权、分配权等机制;建立健全与产业合作研发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培养专门知识产权人才。计划通过3年建设,推动20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显著、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具有行业标杆影响力的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单位。经过连续的推进工作,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很大的提升。

一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基本建立。目前,我省高校基本形成将知识产权划归科技成果统一管理的格局,高校基本制定了科技成果或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有的高校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这使得我省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有具体机构管理、有专门人员负责、有实际办法推进,为深入推进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此基础上,部分高校也在逐步探索知识产权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

二是高校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升。我省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已成为我省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提升新的增长极。数据显示,自2014年以来,高校院所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增幅均超过20%。

三是高校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条件基本成熟。各个高校院所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机构,2019年10个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单位实现专利转化运用共503项,合同金额将近1.7亿元(16902万元)。其中,专利许可数263项,合同总金额5143万元;专利转让197项,合同总金额5499万元;专利直接入股办企业作价投资43项,合同总金额6260万元。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开展三大工程项目,深入推进高校知识产权转化运营工作。推进高校院所结合自身优势,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一是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湖北省高等院校专利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释放知识产权创造活力。二是要按照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办法,进一步深化专利成果权属、转化收益分配等制度改革,打破旧体制的束缚,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创造良好环境,激励成果转化主体活力。三是拓宽产权激励路径,开展“专利创新大赛”和“湖北专利奖”等评选评奖活动,重点奖励发明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四是要充分发挥各类知识产权研究机构理论研究优势,为我省知识产权水平的全面提升积极献言献策。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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