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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加入收藏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年工作要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现将省交易(采购)中心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2021年,省交易(采购)中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2020年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机构改革,深化平台整合共享,持续优化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环境,围绕“内立规矩、外树形象,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的交易(采购)中心,不断提高交易采购服务质量和水平”的目标,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做出贡献。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加强党的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2020年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定力,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强化精神文明建设,配合做好本轮巡视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夯实组织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履行领导职责。机构编制方案出台后,及时选举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机关工会,指导各处室成立党支部,选齐配强支部委员,健全完善组织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强化风险防控,开展关爱提醒谈话和交心谈心,提升纪律规矩意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

4.做好党员下沉社区、综治联系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坚持党建联建,做好下沉省电社区、柴东社区、黄鹂路社区服务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做好黄石港区综治联系点帮扶,持续打造扶贫联系点潜江市高石碑镇灰台村生态观光、果蔬采摘、休闲体验一体的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

(二)深入推进机构改革。

5.积极与省委编办等部门沟通汇报,推动省交易(采购)中心机构编制方案早日出台,厘清与省直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6.机构编制方案印发后,根据核定情况完成内设机构的设置,结合实际做好工作人员的划转调配,做到职责清晰、运转高效,实现深度融合,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潜能和积极性。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7.深化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优化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功能,推进手机掌上交易APP系统上线运行;升级省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管理系统,做好电子保函服务系统上线运行,更新改造评标评审设施设备。

8.提升政府采购执行能力。切实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工作,进一步优化网上商城,积极构建全省资源共享、流程统一、一体联动的政府采购电子系统。

9.改造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升级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改造国有资产处置网上交易系统,提升交易智能化水平。

10.完善省级药械采购平台功能。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的省级药械采购平台,推动与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平台、国家药管平台、湖北省医保系统、湖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为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实现“三医联动”提供技术支撑和有效保障。

(四)全面提升服务质效。

11.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巩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进政府采购非涉密项目全流程电子化。

12.优化交易采购服务流程。健全完善“绿色通道”服务机制,机构编制方案出台后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拍卖交易、药械集中采购等服务流程进行科学化重塑再造,规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项目的委托受理工作,优化电子档案系统存储方式,持续优化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环境,认真做好各类交易采购服务,特别是“十大工程”项目进入省交易(采购)中心招投标服务工作。

13.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做好电子保函服务系统上线运行,适时推行电子保单和电子担保;落实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政策。

14.规范招标采购市场行为。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市场主体的差错和异常行为公示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及时报告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协助相关部门探索实施评定分离改革;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加强报价清单合理性分析,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五)积极开展对全省系统业务指导。

15.科学编制全省“十四五”交易采购事业发展规划。深入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认清“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凝聚全系统共识,制定好全省“十四五”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事业发展规划。

16.指导市县提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水平。加强督促指导,推广标准示范文本,指导市县交易(采购)中心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制定《全省远程异地评标操作规程(试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支持,开展市州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试点工作。

17.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通过现场指导、上派下挂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全省各级交易(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完善《市、县项目调整进入省交易(采购)中心实施办法》,统筹全省资源场所,提升全系统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18.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的要求,做好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考勤、选拔使用、职务晋升、干部监督、表彰奖励、工资福利等工作,持续提升干部人事工作管理服务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职工队伍。

19.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实施办法》、《干部监督规定》、《干部档案管理规定》等规定,加强干部管理;出台《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办法,加强权力制约,强化风险防控,健全内控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格局。

20.搞好综合服务保障。加强网络安全、财务预算、机要档案、国家安全和保密管理,认真做好综合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扎实做好全面深化改革、机关效能建设、法治湖北建设、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省交易(采购)中心高效运转。

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监管部门。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1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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