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消费扶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供销社-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9-21
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消费扶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鄂合发〔2020〕34号

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

消费扶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供销社,省社资产公司及各出资企业、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2020年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按照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消费扶贫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9月21日

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消费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消费扶贫决策部署,围绕“千企参与、万众同行”消费扶贫活动主题,省供销社就全省系统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线上线下开展消费扶贫活动

(一)线下设立消费扶贫专区专柜。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连锁超市、零售营业网点设立扶贫专柜、专区,广泛开展扶贫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院校、进社区、进军营的“五进”活动,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

(二)线上设立消费扶贫专馆。省电商公司在京东开设“中国特产·湖北供销扶贫馆”,牵头与20家县域电商子公司联动推广“消费扶贫专馆专项推进活动”。全省供销社系统电商企业、农民合作社、经营主体积极与省电商公司对接,组织货源入驻,抱团营销、共同做大供销品牌影响力。

(三)整合系统电商优势。以“扶贫832平台”、“供销e家”“供销荆选”、“供销集市”等电商销售平台为主体,积极开展扶贫农副产品线上优惠促销活动。省电商公司联合全系统292家电商企业、各类电商服务网点积极开展开展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推介、宣传活动。

(四)积极拓展外部合作。积极拓展与“学习强国”“银行商务平台”“央企扶贫馆”等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广泛开展“扶贫产品好货返场”、“ 爱心助农备战双十一”等线上促销活动,多渠道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打造网上“永不谢幕的农交会”。

二、专项开展“扶贫832平台”推进活动

(一)争取政策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扶贫办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协调本地区财政预算单位完成年度采购份额。

(二)提高入驻效率。省电商公司要帮助供应商缩短入驻周期,争取做到早入驻、早上架、早销售。协调与推进货源组织、交易采购工作,进一步丰富扶贫产品品种,强化产品供应端品控。

(三)做好培训指导。省电商公司开展专项电商人才培训会,指导各供应商做好商品上架、产品质量保障、媒体宣传等工作。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产销对接活动

(一)激活产销主体。各级供销社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商贸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等生产流通主体广泛参与,充分发挥联结产销两端的组织体系优势和经营网络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

(二)拓展全国市场。各地供销社充分利用全国供销系统“一省包一市”对口帮扶机制,积极与各对口支援省市对接,进一步巩固拓宽全国市场。

(三)开展节日促销活动。结合中秋节、国庆节、农民丰收节、元旦等节日,开展“丰收集市”“年货购”等消费扶贫促销活动。

(四)积极参加展会活动。组织全省供销社系统参加第二十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第五届电商博览会等展会,开展推介营销活动,大力推动扶贫农副产品走出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消费扶贫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任专班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现代流通处,负责相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市县供销社也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供销行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消费扶贫专项活动的宣传,营造系统上下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供销合作社参与脱贫攻坚、消费扶贫的经验做法。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地供销社要加强工作跟踪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消费扶贫工作情况,汇总消费扶贫数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每月25日前向专班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消费扶贫活动开展、汇总数据及典型案例)。

联 系 人: 现代流通处  宋祥威

联系电话: 027-85775554

电子邮箱: 1905531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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