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自查报告
栏目:湖北省供销社-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9-12-20
省供销社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自查报告

鄂合文〔2019〕50号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要求,省供销社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要点,对我社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开展严格的梳理和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文件要求,我社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在依法治社上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理论学习方面。省供销社狠抓关键少数,强化理论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教育、无纸化学法用法、干部在线学习等方式,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社能力。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制度建设方面。我社始终坚持依法治社,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建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编制印发《2019年省供销社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或党建学习清单。编制印发《加强新时代省供销社机关自身建设的行动方案》,将弘扬法治文化纳入省供销社五大建社行动方案,号召全社员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配合中华合作总社做好《供销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工作,全面征集离退休老干部、各市、州、县社、社有企业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集社会群众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并上报广大群众对于该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三)科学决策方面。我社始终坚持依法治社、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省供销社机关重大事项需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社有资产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各社有企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各项决策在法律轨道内运行。

(四)法治宣传方面。突出宪法学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2019年度省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宣誓活动,计划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围绕《行政复议法》20周年、世界军人运动会、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网络安全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国家新颁布法律和我省地方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存在问题

回顾2019年我社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虽取得一些成就,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距离党和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落实有差距。受传统行政思维的制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不够强,对改革发展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关注不够、研究不深。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继续做好供销社工作重要批示,对于国务院及湖北省委、省政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的落实、项目落地还存在差距。

(二)自身职权有限制。省供销社是省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依照法定职权,省供销社无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一定程度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手段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需要。

(三)监督检查力度不足。省供销社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全省系统进行行业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但实际中更侧重于行业的指导与协调,更侧重于服务三农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在法治建设的工作上,与各市、州、县供销社联系不够紧密,为基层社提供的服务和支持力度不足,监督考核力度不足,监督手段缺乏。

(四)法治宣传方式单一。因单位职责限定,省供销社对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多为理论学习,学习方式多为集中研学、专题讲座,在创新多元化的法治宣传手段方面不够。对于广大农民,着重宣传为农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缺乏对于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广泛且深入的宣传。

三、整改措施

2020年,省供销社将严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坚定不移地把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各项要求。争取将对各市、州、县供销社的法治建设考核纳入到全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范畴,定期开展监督考核、问题反馈及督促整改。继续落实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工作的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各项文件要求。到2020年,把供销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更完备、市场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更好发挥作用。

(二)广泛调研,听取意见,推动《湖北省供销合作条例》的出台。国务院出台《供销合作条例》后,我单位将继续深入调研,根据我省实际,继续向省政府申报《湖北省供销合作条例》的立项和制定,争取早日出台配套条例,弥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空白,引领和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为依法治社提供法律支撑

(三)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加强理论学习教育。紧扣法治建设、“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对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学法、知法、用法,提升依法治社、依法治企的能力和现代化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学习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四)开拓视野,丰富形式,拓展法治宣传影响力。省供销社将积极学习其他法治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的经验方法,认真总结,结合法治宣传工作实际,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时间节点,结合法律六进,尤其是法律六进进乡村、进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法律知识的普及。借助传统纸质媒体宣传及现代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继续推进普法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群众从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遵守法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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