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组织“三个清零”专项摸底调查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供销社-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省供销社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组织“三个清零”专项摸底调查的通知

鄂合办〔2021〕4号

各市、州、县供销社:

为深入贯彻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现场会精神,实施基层组织“三个清零”工程,推进基层组织建档立卡,建立基层组织大数据平台,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稳住县及县以下基本盘,省社决定开展基层组织“三个清零”专项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对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以县级行政区(含4个省直管市、林区)为单位,摸底调查纳入县级供销社统计范围的企业、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同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驻“832平台”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二、摸底调查程序

一是县级社自查申报。各县级供销社在深入调研掌握企业、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业务、资产的情况下,按照附件要求,分别建立基层组织数据库,填写四类组织调查情况表(见附件)。属原国贫县、省贫县的37个县级供销社核实上报《供销社系统入驻“832平台”企业情况调查表》(见附件5)。

二是市级社审核。市级社在填写市级四类组织调查情况表的基础上,负责对县级社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确定“三个清零”组织空白名单,填写汇总表(见附件6)。

省社在市级社审核的基础上,将组织工作专班进行核验、比对。下一步省社将制定基层组织“三个清零”工程的具体方案,组织全系统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各市、州、县供销社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切实担负起填报、审核、把关职责,市、州、县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要在上报的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

2、如实上报。各单位要按照《统计法》和新的《供销合作社统计调查制度》的口径如实上报,同时详细填报摸底汇总表,全覆盖,不遗漏,应报尽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县级社主要负责人的签字盖章汇总表的PDF文档和电子文档、照片信息文档、市级社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的三类组织空白名单PDF文档和电子文档、汇总审核文档,以市为单位,于2021年2月26日前报送省社合作指导处(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朱阮林、徐杨;联系电话:85773799;

联系邮箱:296180935@qq.com

附件:1.市、县社有企业调查汇总表

2.市、县基层社摸底调查表

    3.村级综合服务社核实情况表

    4.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摸底调查表

5.供销社系统入驻“扶贫832”平台企业情况核实表

6.市州“三个清零”空白名单汇总表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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