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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收支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栏目: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8-24 加入收藏
一、为什么要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收支管理办法?根据《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9号)、《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府办发〔2017〕31号)《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20〕3

  一、为什么要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收支管理办法?

  根据《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9 号)、《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府办发〔2017〕31 号)《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20〕38 号)要求 ,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稳健运行,制定了该办法。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体制是什么?

  居民医保基金遵循统一政策、统收统支、预算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三、各部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的职责是什么?

  市医保部门负责全市居民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工作;市级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和业务经办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负责本县(市、区)居民医保工

  作;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和业务经办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居民医保本级政府补助资金,并对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各级税务部门负责居民医保基金个人缴费的征缴工作。

  四、如何统一基金预算编制?

  一是各级财政、税务、医保三部门共同参与基金预算编制,经市级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再经市人大批准后执行。二是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基金预算。三是批准后的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

  五、如何统一基金收入筹集?

  一是各县(市、区)严格执行收入预算,全面完成基金征缴任务。二是确定税务、人行、财政部门各自基金筹集方面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流程。三是要求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支出户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应于每年 12月25日前统一缴回市医保经办机构,市医保经办机构归集后在年底前统一缴回市级财政专户。

  六、如何统一基金支出控制?

  一是居民医保基金支出统一由市级财政专户拨入市经办机构支出户,市级经办机构支出户再下拨县(市、区)基金支出户。二是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对拨付县(市、区)居民医保基金进行严格审核,县(市、区)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应控制在基金支出总额控制指标以内。三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药费用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七、如何统一基金财务管理?

  一是取消县(市、区)财政专户,征缴收入、财政补助、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统一进市级财政专户。二是分县(市、区)记账,明细反映市级统筹后各县(市、区)基金收支余情况。三是建立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对基金运行实行动态分析和监控,防范基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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