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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民族概况
栏目: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3-04-28 加入收藏
宜昌民族概况
日期:2013-04-28 08:44来源:民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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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地处鄂西南,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三峡工程所在地。宜昌是民族团结使者王昭君、世界文化名人屈原的故乡,是土家族的发源地。宜昌是一个土家族聚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全市辖长阳、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一个民族乡(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三个民族村(点军区土城乡车溪土家族村、兴山县高桥乡贺家坪土家族村、秭归县九畹溪镇石柱土家族村)和一个回族社区(枝江市江口回族社区)。全市现有少数民族人口47.2万人(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占全市总人口的11.63%,其中土家族占全部少数民族人口的87.4%。共有45个少数民族,其中土家族46.4万人,苗族2420人,回族2175人,满族908人,壮族664人。100~500人的民族有6个,10~100人的民族有16个,10人以下的民族18个。两个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41.26万人,其中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5.28万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5.99万人。

       近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着力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

       一是广泛开展“四进”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市深入开展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形成了多渠道广泛宣传、全社会认真学习、各部门严格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良好氛围,使“三个离不开”思想和“四个维护”原则深入人心,夯实民族宗教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是认真落实“三个纳入”,加大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分别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和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将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分别纳入了全市各级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内容、纳入了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计划,纳入了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定期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和民宗培训班,就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政策法规进行全面培训,到去年已连续举办四期、参训190多人。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干部9800多名,占干部总数的11.1%。

       三是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宣教活动,提高宣传教育实效。先后专门举办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开展民族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每年9-10月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有效提高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普及率。

       二、全力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积极争取和认真落实各项民族优惠政策。2006年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对口支援等十个方面的具体措施。2012年,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了《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从财政扶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文化事业、对口支援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市级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新增了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文化发展资金和民族应急维稳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

       二是深入实施“616”、“1+1”工程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实施“616”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分别由2名市级党政领导和7个市直部门牵头支援1个自治县,并派驻37个市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驻点帮扶。确定8名市级领导对口联系帮扶长阳、五峰的8个贫困乡镇。组织4个市区3家大型企业结对帮扶五峰的8个乡镇。2012年省市共给两个自治县落实帮扶资金9亿多元,使我市民族地区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得以解决、一批重点项目得以建设,市委、市政府分别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交流了我市实施“616”工程的经验。组织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省财政厅实施“1+1”工程对口帮扶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2008年以来省财政厅为潘家湾土家族乡落实帮扶项目39个,到位帮扶资金3000多万元。

       三是扎实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2008年以来,我们在点军区车溪土家族村、五峰自治县白岩坪村和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启动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争取协调各级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打造特色民居、弘扬特色文化、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家园,取得了试点工作的显著成绩。2010年7月,国家民委和财政部在宜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2011年以来,我们全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增点扩面、提档升级,枝江安福寺镇秦家塝村苗族风情园建设、长阳“两山一线”(天柱山、武落钟离山、白氏坪高速公路出口至清江画廊沿线)民居改造和生态走廊建设,五峰“两村一街”(长乐坪镇腰牌村、采花乡白鹤村和渔洋关民族风情一条街)及民族特色新县城建设,点军区车溪土家族村“走进土家”民族文化项目等相继实施并取得积极进展,全市在建特色村寨已达13个,车溪土家族村被国家民委确定为民族经济工作联系点,2个村被表彰为全省十佳民族特色村寨。

       四是着力推进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市委、市政府去年来先后4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试验区建设工作,确立了五峰以支持县城搬迁为重点、长阳以实施对口支援为重点、秭归以三峡后续规划项目建设为重点的工作思路。成立了宜昌市推进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相关工作制度和《宜昌市对口支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年工作规划》。按照规定比例落实了宜昌市对口支援长阳资金。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支持五峰新县城建设现场办公会和支持武陵山试验区建设暨对口支援长阳现场办公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市直单位对口支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县城迁建工作的通知》。武汉市出台了对口支援五峰总体规划,设立财政专项帮扶资金1.36亿元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国家、省、市三级计划支持五峰县政府驻地回迁资金18亿元。秭归县在纳入武陵山试验区范围后,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措施,做好相关争取衔接工作。

       五是认真落实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会同财政、人行等部门建立了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抓大放小、用足用活优惠政策的思路新增民品企业2家、民贸企业157家,制发《宜昌市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贷款利差补贴操作指引》,指导民品民贸企业做好优惠政策的争取落实工作。目前,全市共有10家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和238家民族贸易企业,2012年实现贷款贴息1863万元,是2007年的3倍。

       六是积极支持民族地区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民族教育补助款40万元、民族文化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先后在三峡大学、三峡电力职业学院、三峡职院和夷陵中学开设新疆班、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少数民族职业技术教育中专班、少数民族高中班,坚持实施少数民族中、高考生加5至10分投档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千方百计帮助提高少数民族子女升学率和教育水平。大力实施“民族助学工程”, 2007年来共争取落实专项资金90多万元资助70多名少数民族特困大学生、90多名高中生顺利就学,基本解决了少数民族子女上不起学的问题。实施民族文化重点项目和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长阳《巴土恋歌》、五峰《土家妈妈--罗长姐》、夷陵区《三峡,我的家乡》在2011年的全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均获大奖。长阳、五峰2个省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提档升级,长阳兴建民族体育馆并于2010年成功承办湖北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积极组队参加省十三运会民族类比赛,我市少数民族项目取得2金2银5铜的好成绩。

       三、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细胞”创建。坚持从每一个社会细胞抓起,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基层村庄(社区)、每一名干部群众,在全市深入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村、示范社区”创建工作。2011年,西陵区学院街办环城北路社区等8个创建点经省民宗委验收合格被命名为全省示范。2012年,着重加强西陵区环城北路社区、三峡大学等重点单位(地区)的创建指导,树立创建典型,指导环城北路社区进一步完善创建规划,丰富创建内容,改善硬件环境,提升文化品味,社区环境整治已全面铺开,民族宗教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开发并已正式运行。2012年,4个被表彰为全省十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

       二是定期评选表彰先进。市委、市政府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纳入市委、市政府常设表彰奖励项目,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到2011年已连续开展了三届表彰活动,共表彰了121个模范集体和171名模范个人。在全国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我市有2个单位和3名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市政府连续两届被国务院表彰为模范集体。全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我市有10个集体和10名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兴山县昭君纪念馆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首批、湖北唯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我市“藏族好阿妈”次仁卓玛二十多年如一日地义务参加街道、社区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纠纷,温暖各民族学生,其先进事迹得到了国家、省和全社会的一致好评。

       三是严格执行民族政策。全面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国家和省《若干规定》,支持指导两个自治县修订自治条例并先后颁布了20多部单行条例,有效保障了民族地区的自治权利。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契机,多次组织专班对有关市直部门、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执行民族平等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业已成为全社会共识,全市近年来没有发生故意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没有发生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没有发生恶意伤害民族感情、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的事端。

       四、不断完善和创新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体系

       一是努力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特殊需求。为解决回族、撒拉族、维吾尔族等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问题,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城区清真寺进行了扩建和维修,扶持资金12万元新建了清真寺殡仪堂和水房;为满足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群众吃清真餐的问题,扶持资金4万元在城区帮助建立了一家清真餐馆,投入资金80万元新建了城区清真牛羊屠宰场,设立了14个清真牛羊肉供应点,有效解决了穆斯林群众的肉食供应问题。我局还会同民政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汉族等民族与回族等信奉伊斯兰教的十个少数民族通婚人员死亡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问题的意见》,出台了同穆斯林通婚职工死亡后可在穆斯林墓地土葬并同等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人性化措施,充分体现了对穆斯林家庭的人文关怀。

       二是动真感情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近两年,市政府先后将清真寺阿訇等外来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纳入城市低保和养老保障体系,解决了70多名外来少数民族公民子女就近入学问题、新疆维吾尔族群众在宜经营羊肉串、葡萄干、哈密瓜中的特殊困难。为解决新疆维吾尔族群众在宜占道经营烤羊肉串问题,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在繁华路段提供优惠价经营门面,实现摊点进店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和管理,每年举行一次少数民族代表人员联谊会、一次少数民族商贸代表人士座谈会和一次法制宣传讲座,密切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严格执行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登记备案制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城区清真餐饮业的年检制度和清真拉面馆经营免费认证审批制度,引导少数民族经商人员理性竞争、良性发展。建立市党政领导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制度和少数民族群众接待日制度,每周三在行政服务中心和民族工作部门设立窗口接待来访的少数民族群众,受理少数民族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集中开展民族政策咨询宣传服务、办理民族成份认定等事项,近3年来共接待来访、咨询、办证人员1万多人次。

       三是切实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管理创新。抓住我市被纳入全国第三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和全省基层民族宗教社会事务管理创新试点机遇,按照框架性思考、整体性设计、关键性突破的思路,高标准、高效率建立起以社区为基础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宜昌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14个市直部门参与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委协调、相关部门参与、信息资源共享、综合服务到位”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新格局。成立了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和西陵区环城北路社区、枝江江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建成开通了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城区民族宗教基本信息及时采集、动态掌握、网格管理。全国民委系统办公室工作经验交流会代表参观考察并高度评价了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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