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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口号和区域品牌建设理念的公告
栏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05 加入收藏
关于征集“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口号和区域品牌建设理念的公告
日期: 2017-07-05 16:33来源:五峰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质检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函》(国质检质函〔2016〕720号),同意五峰县人民政府筹建“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这是五峰茶产业获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后,获准筹建的又一国字号品牌。为扩大“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增强全社会的区域品牌创建意识,营造良好的品牌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县内外开展“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口号(以下简称“宣传口号”)和区域品牌建设理念(以下简称“品牌理念”)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7月31日。投稿截止时间为7月31日上午12:00。

  二、征集内容

  “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口号和区域品牌建设理念。

  三、征集要求

  ㈠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

  ㈡“宣传口号”和“品牌理念”作品要立足五峰茶产业,充分体现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工作背景和五峰茶产业特色,阐明创建工作核心理念,充分展示五峰茶产业的特色和未来发展方向。

  ㈢通过文字形式体现“宣传口号”和“品牌理念”,做到观点鲜明、通俗易懂、表述准确、逻辑清晰。表述尽可能生动、精炼,富有感召力,对创建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便于宣传传播并提供释义,文字表达简明扼要。

  四、征集方式

  电子邮件投稿

  通过征集活动邮箱(236774497@qq.com)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中应包含应征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以及应征作品内容等信息。

  五、评选和奖励

  “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初选,评选出宣传口号和品牌理念,由“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入围方案中确定最终采用方案。一旦方案被采用,其作品著作权即归属“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对宣传口号和品牌理念最终采用作品的应征者分别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和价值1000元的五峰高山茶叶。

  六、相关声明

  ㈠主办方对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

  ㈡主办方自动获得应征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报酬。

  ㈢本次征集活动有关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进行解释。

  联系人:皮雷

  电 话:0717-5759361

  邮 箱:236774497@qq.com

  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中 共 五 峰 土 家 族 自 治 县 委 宣 传 部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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