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背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古老背街道办事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控实施办法》的通知
栏目:猇亭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4-21
各社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古老背街道办事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控实施办法》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各社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古老背街道办事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控实施办法》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古老背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9日

  古老背街道办事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控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街道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依据《猇亭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控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管控对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生产管控,所称管控是指对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和风险控制。

  (一)小散工程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小散工程,是指按规定无需办理或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的小型建设工程的新建、改造、维修、安装、拆除等,具体包括:

  1.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简称限额以下,下同)的小型市政工程、房屋、交通水利、构筑物(包括附属设施及配套管线、设备);

  2.限额以下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3.限额以下的园林绿化、景区设施、景观围墙围挡;

  4.竣工验收合格住宅的室内装饰装修;

  5.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拆除;

  6.限额以下的土地整治、居民建房,农业生产设施;

  7.其他由区政府决定纳入小散工程予以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设活动。

  (二)零星作业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零星作业是指在公共区域进行的存在高坠、触电、中毒、物体打击、坍塌等特定安全风险,且依法无需许可审批的用时短、规模小、风险高的非建设工程类的安装、更换、维修维护、拆除等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包括:

  1.小规模的空调、太阳能、光伏、充电设施、智能监控、雨栅、防盗网等非主体工程配套设备设施;

  2.小规模的建筑外墙清洗、修补、屋面检修,管道(沟)清淤疏通等;

  3.小型临街广告、招牌、景观灯;

  4.小规模的舞台看台展台、布景等临时设施;

  5.其他由区政府决定予以安全生产纳管的零星作业活动。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实施办法:

  1.依法依规应予禁止或应当控停的违法建设活动;

  2.在居民住宅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进行的零星作业安全监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或业主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由相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依法自行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

  4.依法应纳入施工许可等相关许可管理范围的建设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生产,由法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进行监管。

  二、监管备案

  (一)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备案要求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实行安全生产备案服务制度,建设单位或业主(指投资实施小散工程或零星作业的单位、个人)在小散工程或零星作业开工前,应当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纳管备案手续。各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宣传及告知性备案工作,对于属于依法需要取得施工许可或其他许可的,告知备案申请人依法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属于依法依规应予禁止或控停的违法建设、违法生产作业活动,依法告知备案申请人不得开工建设和生产作业。尽量引导具有线上申报资格的备案申请人线上申报。

  (二)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申报备案流程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备案按以下流程进行:

  1.线上申报(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必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建设单位或业主要求具有线上申报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登录http://58.19.178.16:81/(宜昌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服务中心栏目→使用市民e家账号直接登录或者进行账户注册登录→进入后点击“我是施工方”栏目→点击“单位信息维护”栏目按要求填报信息→点击“作业人员维护”栏目按要求填报信息→点击“项目备案”栏目按要求填报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备案凭证。

  2.线下申报(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建设施工单位、个人)

  建设单位或业主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所在辖区社区或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安全生产纳管备案申请。

  (1)申报小散工程备案应提供的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合法权益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②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

  ③与实施作业企业签订的合同(原件)

  ④实施作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及作业资格文件

  ⑥项目管理及安全负责人所在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⑦实施作业企业审批签字盖章的施工方案(原件)

  ⑧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需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⑨猇亭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责任承诺书

  ⑩猇亭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申报备案登记表

  (2)申报零星作业备案应提供的资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确认)

  ②与实施作业企业签订的合同(原件)

  ③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及作业资格文件

  ④猇亭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责任承诺书

  ⑤猇亭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申报备案登记

  (三)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备案受理

  1.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的线下纳管备案申请由所在社区或物业服务企业受理。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域内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由所在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受理备案申请;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区域或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组织实施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由所在社区负责受理备案申请;各社区作为建设单位或业主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由街道经济办负责受理备案申请。

  2.安全生产服务管理平台上的备案申请及辖区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线下备案申请由街道经济办负责受理。

  3.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简称备案受理单位)受理备案申请时,应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对符合备案规定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备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告知予以修改或补充完善,经修改或补充完善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

  4.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在完成备案的同时,备案受理单位应通过与建设单位或业主签署《宜昌市猇亭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及《宜昌市猇亭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责任承诺书》,并督促引导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审核完成后由备案受理单位出具《宜昌市猇亭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申报备案登记回执》。

  安全生产纳管备案为告知性备案,仅作为安全生产纳管的依据,不作为确认相关工程建设活动或零星作业活动合法性的依据,不视为对违法建设施工或违法生产作业的许可。

  三、日常巡查

  (一)巡查主体

  社区负责辖区内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的日常巡查,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划分建立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日常安全巡查责任分工,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全面掌握辖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活动动态。

  社区可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日常安全巡查。

  (二)巡查内容

  1.是否已办理告知性备案,接受安全提醒。

  2.派遣的作业人员是否与生产经营单位注册的一致,工人穿戴、工作牌与项目备案是否一致。

  3.拟派的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护)是否到岗履职,是否有每天安全检查情况台账。

  4.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穿防滑鞋等;用电作业人员是否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是否佩戴到位。

  5.作业安全影响区域,是否隔离围挡。临街通道或人行通道有无搭设安全防护棚。

  6.临边、洞口等易坠落的地方是否设有防护栏杆、警示、标志。

  7.其他违反安全指引相关条款事项。

  (三)巡查处置

  1.发现未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擅自进行小散工程建设或零星作业活动的,应立即制止,并督促其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对拒不执行的,上报街道经济办。

  2.发现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上报街道经济办。

  3.发现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上报街道经济办。

  街道经济办对上述三种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信息报送

  社区负责收集汇总本社区安全网格、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的备案和日常安全巡查信息,并建立社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登记和隐患排查台账,定期上报街道经济办。

  五、惩处考核

  街道经济办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活动,督促各社区认真落实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控责任。对社区未定期上报台账、未按时保质完成街办对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未完善巡查记录等情况纳入到经济办工作月通报中,并将通报结果运用到社区年度考核,作为工作质效项目扣分依据。

  物业公司按照《猇亭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控细则》要求,配合社区开展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备案和巡查工作,并定期将安全生产备案信息以及日常安全巡查信息上报所在地社区。街道将对物业公司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给区住建局,作为行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小散工程建设单位或零星作业业主,以及承接零星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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