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金发〔2020〕1号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栏目: 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3-15
宜金发〔2020〕1号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方金融工作局),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局机关各科: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宜法办发〔2019〕4号),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经研究,决定对下列文件予以废止:

宜金发〔2020〕1号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方金融工作局),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局机关各科: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宜法办发〔2019〕4号),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经研究,决定对下列文件予以废止:

  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府金办发〔2014〕22号);

  二、《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关于印发宜昌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晳行办法的通知》(宜府金办发〔2014〕23号);

  三、《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典当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府金办发〔2014〕24号);

  四、《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宜昌市投资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府金办发〔2014〕25号);

  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关于规范民间投融资类企业登记注册的指导意见》(宜府金办发〔2016〕37号)。

  特此通知。

  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0年4月21日

  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0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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