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金发〔2021〕1号
栏目: 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3-15
各县市区金融局(办)、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金融办,有关金融机构,机关各科、市上市指导中心:现将《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相关任务。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2月2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是“十四五”规

各县市区金融局(办)、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金融办,有关金融机构,机关各科、市上市指导中心:

  现将《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相关任务。

  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1年2月2日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起步年,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将围绕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大局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贯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引擎”要求,协调全市金融系统,强化金融 支撑,深化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确保全市社会融资规模突破7000亿元;存贷款增速分别不低于10%、12%;新增上市企业3家、报辅报审企业3家;防范化解宜化等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取得决定性胜利,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保持全省前列,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工作重点计划如下:

  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常态促进银企融资合作。以我市“五大区域性中心”建设为服务重点,以“增量、扩面、提质、降本”为目标,聚焦六大千亿产业、重要民生保障领域、工业技改及招商引资等重点项目,构建“行业主管部门动态收集融资需求、金融主监管部门实时推介、金融机构及时有效对接”的融资对接机制。集中开展“金融早春行”“金融稳保百千万”“百行进千企”“小微企业首贷”等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金融进县区、进园区、进商会、进商圈等融资对接活动不少于20场次,促成银企融资合作不少于1000亿元。制造业贷款、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

  (二)强化金融政策对接落地。分批建立政策兑现对象清单,针对新近出台的金融政策开展企业摸排、建立兑现清单、持续跟踪推进、确保“应享尽享”。开展政策落实绩效评价,将政策落实效果与政府性资源分配、央行政策匹配、业务资质核准相挂钩。引导金融机构结合LPR改革压降信贷成本,确保2021年企业融资综合成本较上年只减不增。对市场前景较好、暂遇困难的企业,鼓励减免手续费、滞纳金及罚息。确保2021年全市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例较去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

  (三)优化招商引资协同机制。建立金融机构与招商引资工作的对接协同机制,联合市招商局,建立金融机构参与招商季对接、月反馈机制,引导各金融部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加强上级机构、重点客户、投资基金的对接力度,寻找、筛选、推荐项目信息,形成良好的招商信息沟通渠道。建立产业链招商部门、金融机构、龙头企业间的干部职工挂职交流机制,共建招商合作互助平台。2021年开展专项招商活动不少于4次、针对招商引资企业开展专项融资对接活动不少于2次。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招商引资“同研判、同考察、同洽谈、同服务”的“四同服务体系”,实现产业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共生发展。

  (四)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围绕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目标,引导银行、保险、基金、信托、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在宜设立分支机构或区域中心。重点推动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引进工作,鼓励在宜大型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年内新增金融及类金融机构不少于2家。探索建立合作式、线上化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及融资担保等类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完善新型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力争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均加入全省再担保体系,实现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区域全覆盖。

  二、强化信用城市建设

  (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继续争创全省金融信用市州,持续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实时动态监测分析,加大考核督办力度,及时补齐存在的突出短板。配合政法、公安机关打好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切实加强金融机构债权保护力度,开展金融债权胜诉案件集中清收活动,维护金融机构合法利益。确保全市不良贷款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金融生态环境考核评价居省内市州前列。

  (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固化“应对疫情金融服务应急中心”政银担联动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挂牌设立“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引导重点银行、担保,以及法律等第三方机构自愿进驻、集中办公、常态服务,以线上线下联动模式,为企业提供融资受理窗口服务、金融产品宣介、政策兑现代办等服务。定期开展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测评,提升“获得信贷”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综合化、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机制,打造区域最优金融营商环境。

  三、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七)加快推动重点企业上市。全面梳理已报辅、拟报辅企业面临的问题困难,以领导包保、专班服务、清单推进等方式协调解决。整合各部门政策资源,提供绿色通道,确保2021年新增上市企业3家。加大后备企业摸排调研、遴选储备、跟踪培育力度,通过行业龙头企业筛选、高新科技企业培育、大型企业分拆明确重点后备企业,建立培育档案,实行挂牌服务,加快报辅报审。联合券商、高校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不少于2场次,邀请省金融局、证监局、上市办、上交所、深交所一线辅导后备企业每季不少于1次。确保全市上市培育库企业数突破100家,年内新增报辅报审企业不少于3家。充分利用交易所支持湖北债券发行绿色通道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行债券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力争2021年新增直接融资200亿元。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八)切实帮助风险企业纾困化险。常态摸底企业经营信息及融资需求,对基本面良好、存在暂时性困难的企业,争取纳入“方舱”,逐企明确主办银行,通过政银担联动、增信融资,帮助企业尽快恢复营运能力。同时,对已办理展期、延期还本付息企业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对宜化、东圣等重点风险企业,建立月度更新的风险台账,做好风险预防与处置,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债委会等机制,“一企一策”落实多维度帮扶举措,年内确保宜化化险取得决定性胜利。

  (九)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机制效能。强化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社区网格化监测、金融机构反洗钱系统预警、行业监管部门群防群治。持续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社会资源,扎实做好入户入群、“七进”宣传,提升宣教覆盖面、接收率和精准度。全面推进化解金融风险“四级”治理机制(即“市—县—乡—村”纵向治理)建设,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对于延期还本付息可能带来的不良贷款风险,推动银行加强上下级沟通联动,协调法院、公安等部门加大不良贷款司法处置力度,运用多种方式做好风险化解。

  (十)协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协调公安部门将打击非法集资同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违法犯罪同步部署。严控新发非法集资案件,通过不定期现场检查、扫楼行动、专项排查等形式,持续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清理整治。对排查出的案件线索,科学分类,及早处置,充分利用责令整改、责令停业、吊销执照等行政手段,促推相关企业主动清退返还投资者资金,实现风险打早打小。协同公检法机关加大陈案化解力度,着力追赃挽损,清理涉案资产,做好善后维稳。

  (十一)严格落实类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一门一网一次”及“行政审批职能整合”要求,严格规范类金融机构行政审批,完善类金融机构准入、变更及退出操作指引,规范基层行政审批工作行为及办事流程,严把类金融机构准入关口,实行网上审批100%,以强化监管实现金融风险源头防控。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对类金融机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实地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建立健全高管约谈、提示警示、信息公示、抄告移送等机制,切实保障类金融机构合法合规经营。

  五、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十二)推进网上金融服务大厅创新。围绕数字金融、智慧金融、普惠金融创新,对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国家部委的试点示范政策。主动对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现有上线产品,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中标贷等差异化经营性融资产品不少于3款,健全线上抵质押、公证、开户等服务模块,探索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争取政务涉企服务功能实现与“大厅”金融服务的协同办理。确保全年助力市场主体线上融资新增100亿元。

  (十三)探索信用融资创新。引导市内大型核心供应链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平台,打通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中小微企业三方信息通道,探索供应链融资,依托兴发集团、安琪集团等核心供应链企业带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依托平台实现年度在线融资规模超过150亿元。推动政府采购系统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依据政府采购中标合同,零担保、零抵押、纯信用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仓单、出口保单、农村承包经营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权益质押融资等融资模式。

  (十四)深化农村合作金融创新。出台《关于合作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试点工作方案》,以枝江为试点,探索合作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服务模式,力争合作金融担保贷款投放达到10亿元,撬动涉农贷款投放50亿元,信用化、线上化率达到50%以上,特色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50%、95%。

  六、提升机关建设水平

  (十五)注重党建引领。坚决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牢固树立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党建引领发展的关键作用。压紧压实党组、机关党支部主体责任,调整配强党务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十六)加强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全市金融系统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十七)严抓纪律作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增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效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实施办法、市具体办法。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十八)强化法治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机关内部管理。

  (十九)争创一流机关。将平安建设暨综治维稳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加强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健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教育,维护金融领域政治安全。全力保障机关高效运转,推动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切实做好全面深化改革、自贸区金融创新、信访、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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