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宜昌市标准创新奖励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3-22
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三峡坝区分局,各相关单位:为持续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引导标准技术创新,提升标准供给水平,加强标准供给力度,着力促进新兴产业和制造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将以高标准培育高质量的区域品牌为目标导向,大力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宜昌市名牌创建和标准创新

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三峡坝区分局,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引导标准技术创新,提升标准供给水平,加强标准供给力度,着力促进新兴产业和制造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将以高标准培育高质量的区域品牌为目标导向,大力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宜昌市名牌创建和标准创新奖励办法》(宜府发〔2015〕8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宜府发〔2020〕10号),现拟对我市主导(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条件要求

  参与标准制定单位需有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有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文本或证明文件(原件),标准文本的发布日期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

  三、申报时间

  2021年8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宜昌市标准奖励申报书(附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标准文本(联系人:江琳;联系电话:6340061)。

  四、其他要求

  已经申报过宜昌市标准创新奖励的标准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材料需提交2份,其中原件1份。

  附件:宜昌市标准奖励申报书。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