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伍家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栏目:伍家岗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1-1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45号)和《2020年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宜市分类办〔2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45号)和《2020年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宜市分类办〔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伍家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面覆盖,即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在巩固已开展的35个社区(村)、154个小区的基础上,2020年新增26个社区(村)、 220个居民小区;辖区326家公共机构和5736家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可回收物收集处理量达到53吨/日、厨余垃圾收集处理量达到95吨/日、其他垃圾收集处理量达到390吨/日;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参与率达到90%,投放准确率达到70%。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要求。
        1.落实“四分”要求。即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其中厨余垃圾根据来源不同包含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等)。
        2.执行颜色对应。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5.3标志配色要求,基材底色与图形符号具有足够的对比度,确保图形标志的清晰和醒目。
        3.规范标识设置。垃圾容器、收集车辆根据使用功能对应设置不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二)提高居民小区覆盖率。2020年应确保各街(乡)所有居民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宣传发动、长效管理全覆盖。
        1.设施设备全覆盖。居民小区根据居住人员密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网点,网点配套设施按照“三有”标准设置,即有1个分类亭棚、有1套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有1个宣传公示栏。前期由区城管局投放设备,后期由责任人进行清洗维护管理。伍家岗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分析平台,各居民小区实时采集数据接入数据分析平台。伍家乡因地制宜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
        2.宣传发动全覆盖。2020 年新建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全部开展“绿色21 天”主题宣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评选“分类达人”。已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各街(乡)、公共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宣传方案,社区(村)作为重点区域,联合居(村)委会、物业挨家挨户上门宣,不落一户;劝导员桶边宣,不落一点;现场引导宣,不落一处。居民小区公示栏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海报,梯媒滚动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
        3.长效管理全覆盖。建立协调机制,落实社区(村)居委会、物业、业主(业委)责任,定时召开协调会议。建立培训机制,辖区网格员、居住小区物业经理、保洁员、居委会引导员、街道督导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建立规范运营管理机制,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告知,基础台帐正确齐全,分类收运管理规范。建立监督反馈机制,对居住小区日常分类作业开展检查,检查结果与考核、激励挂钩。
        (三)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1.合理布局分类投放网点。全面推行撤桶并点,既满足居民投放要求,又尽量减少新的污染源。街(乡)组织居(村)委会、城管部门、物业、业主(村民)代表对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择优选取投放点。
        2.规范配置分类收集车辆。按照厨余垃圾每天收集1-2 次、其他垃圾“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及可回收物按照实际需要进行收集的要求,配置数量充足收集车辆,标识配色满足标准要求,车辆类型符合收集和进站要求。
        3.提升分类处理能力结合实际选择2处以上农贸市场各建设1座1吨/日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在三峡物流园建设1座2吨/日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具备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分析检测、调度指挥、监督考核和参谋助手五大功能。农村厨余垃圾就近进行生态堆肥处理。
        (四)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各街(乡)、公共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
        1.统一计算口径。回收利用率的分子是分类收集、处理的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量,分母是生活垃圾清运量(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量。
        2.规范数据报送。每月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四类垃圾的具体数量,并提供完整数据来源和清单,数据之间相互印证。
        (五)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根据《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法规为支撑,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组织开展对全程分类的执法检查,实现执法监管信息共享,保障法律制度执行。
        三、工作措施
        (一)聚焦目标任务,实施挂图作战。对照《2020年伍家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在任务、指标、时间上下功夫,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措施,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聚焦问题短板,突出强力攻坚。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加强垃圾投放时段督导,提高厨余垃圾和其他各类垃圾的投放准确率。街(乡)对无物业管理小区、城中村等场所加大管理力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无盲区。推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分类工作,将公共机构打造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优等生”,确保人人懂分类、个个会分类。各行业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按照“三个全覆盖”(设施设备全覆盖,宣传引导全覆盖,台账建立全覆盖)标准定期开展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督导检查工作。规范管理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建立数据实时采集平台,纳入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完善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三)聚焦基层基础,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培训,制定总体宣传工作方案,在宣传对象上做到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等各条线各领域全覆盖。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教育,知识手册修编,定期开展全体学生参与的宣传活动。街(乡)、社区(村)委员会组织开展入户宣传。行业协会(商会)结合行业特点,带动相关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广泛开展知识培训,组织覆盖广、规模大、效果好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班。推动党建引领,组织各级党组织、党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动员已有志愿者服务队,特别是党员志愿者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中,各街(乡)推动社区(村)委员会发动党员、居民、公益组织等组建专职志愿者督导队伍,定时定点督导区域内小区、单位、沿街商铺的分类投放。
        (四)聚焦检查评估,推进工作落实。区级将各街(乡)及各部门落实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检查评估。各部门要制定适用于本行业的考评制度,创新考评形式、严格考评手段,推动各行各业分类工作开展。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正面典型引导、反面曝光整改的良好氛围。通过层级、网络管理方式,靶向定位查找存在问题,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监督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实施阶段(2020年11月)
        1.各街(乡)、公共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推进会,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四办一乡、各行业主管部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城管执法局)
        2.完成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网点建设工作和引导员配备。(责任单位:四办一乡、区城管执法局)
        3.完成辖区全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三个全覆盖”,督促责任主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四办一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完成分类运输工作。(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5.督办完成2座1吨/日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1座2吨/日三峡物流园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
        (二)验收总结阶段(2020年12月)
        1.对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全面检查验收,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参与率90%,投放准确率达到70%。(责任单位:四办一乡、各行业主管部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城管执法局)
        2.对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三峡物流园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检查验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
        3.总结经验,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巩固提升分类成果,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四办一乡、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奖补政策,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按期拨付,为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保障。
        (三)加强考核问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显著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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