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关于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7号),8至9月,省人社厅在全省人社系统组织开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第三方评估组书面审查及实地核查、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等程序,拟推荐我省5个市、县级人社部门作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建议对象(对象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向省人社厅法规处反映,并提供具体理由、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
电子邮箱:hrssfgc@163.com
附件:湖北省“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拟推荐对象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
湖北省“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
拟推荐对象
一、市级人社部门推荐对象(1个)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县级人社部门推荐对象(4个)
1.襄阳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武汉武昌区人力资源局
3.宜昌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黄石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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