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145]号)等文件要求,从通告下发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湖北三峡万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范围
湖北三峡万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属的确权登记。已经纳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以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再重复登记。
本次登记区域位于宜昌市兴山县。
二、自然资源类型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的登记单元,即湖北三峡万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依据湖北三峡万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优化后管理范围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
三、开展调查登记的时间
本次开展湖北三峡万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调查时间自通告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兴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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