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
栏目:宜昌市教育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8-26
为做好我市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科考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四门科目考试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考〔201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

  为做好我市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科考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四门科目考试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考〔201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素质教育为导向,认真执行学科课程标准要求,围绕学科核心素养全面考核,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办学和学生全面发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个性特长,培养学生学科素养、创新实践精神及问题解决能力。

  二、考试性质及对象

  (一)考试性质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要求,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考试对象

  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均须参加4科考试;社会人员拟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证者可参加4科考试;已获得高中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必参加4科考试,其成绩直接认定为合格。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我市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在达到必修学时、修习过程表现和作品完成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参加4科考试,考试结果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制定考试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试形式与成绩评定

  (一)考试形式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为卷面考试,艺术(音乐、美术)分卷面考试和实践考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卷面考试采用合卷上机考试方式进行,电脑分科评分;艺术(音乐、美术)实践考试采用随堂测试方式进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体育与健康考试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分体能测试、运动技能测试,运动技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合卷上机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艺术(音乐、美术)实践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市、县(市、区)教育局监督。

  (二)考试时间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3科合卷上机考试总时长为100分钟,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16日,各校可根据实际在考试时间内自主安排考试。

  艺术(音乐、美术)实践考试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22日,各校可根据实际在考试时间内自主安排考试。

  各科目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允许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三)试卷结构

  信息技术试卷满分100分,包括:选择题20题,60分;分析题和操作题各1题,40分。

  通用技术试卷满分100分,包括:选择题20题,60分;评价题和综合题各1题,40分。

  艺术(音乐)卷面考试试卷满分100分,包括:选择题10题,40分;判断题10题,40分;填空题5题,20分。

  艺术(美术)卷面考试试卷满分100分,包括:选择题10题,40分;判断题10题,40分;填空题5题,20分。

  (四)成绩评定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卷面原始成绩均以百分制呈现,考生取得合格成绩即认定该科目成绩合格。

  艺术(音乐、美术)卷面考试以百分制呈现。实践考试由各校根据本校考生人数按比例划分等级后记分,具体为:A等15%,记90分;B等30%,记80分;C等30%,记70分;D等和E等共25%,其中D等记60分,E等控制在2%以内,记50分。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的获奖情况可作为实践考试的参考。音乐、美术分别按卷面考试60%、实践考试40%的比例计算总分,两科均取得合格成绩则认定艺术(音乐、美术)成绩合格。

  体育与健康考试以百分制呈现。其中,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高三年级的单项评分标准执行;运动技能测试由各校根据本校考生人数按比例划分等级后记分,具体为:A等15%,记90分;B等30%,记80分;C等30%,记70分;D等23%,记60分;E等2%,记50分。最后按体能测试项目一30%,体能测试项目二30%,运动技能测试40%的比例计算总分,考生取得合格成绩即认定该科目成绩合格。

  上述科目有不合格等次的学生,允许参加一次该科目的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免考与缓考

  (一)因残疾、伤病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某一科目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考,由学生及其家长向所在学校申请,填写申请表 (附件4),并出具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二级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初审,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统一公示,获准免考的学生,该科目考试成绩记为合格。所有申请、审批等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二)因疾病、残疾等原因丧失某一科目中部分项目应试能力的学生可申请该项目免考,由学生及家长向所在学校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4),并出具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二级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初审,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统一公示,获准免考的项目按该项目满分的 60%计算。所有申请、审批等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三)因伤病或其他意外原因不能参加当次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由学生及家长向所在学校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4),之后可参加补考。如仍不能参加补考,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免考。对未办理免考手续的,该科成绩作不合格处理;经补考后仍达不到标准者,该科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六、考试组织

  (一)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科考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领导组织本地4科考试工作,分县(市、区)划分各科合格线。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服务平台的建设采购和考务工作。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考试服务平台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和城区普通高中做好考试场所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市教育科学院负责考试命题、阅卷及质量分析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本校2018级学生的4科考试,建设配置符合标准的考试场所和设施设备。

  (二)考点设置

  机考考点由各地根据报考人数和机房条件确定,可集中设置,也可分散在各高中学校设置。

  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考点由各地根据项目所需场地、器材、设备、设施等要求确定,可集中设置,也可分散在各高中学校设置。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现场录像、电子测速(距)、数据采集处理一体的测试体系,全方位跟踪监管测试过程,排除人为因素干扰。

  (三)违规处理

  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按照《刑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交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四)成绩发布与管理

  艺术科目实践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结束后第二天,各校要公示成绩,时间一周,公示通过后将结果上报当地教育招考机构。

  市教育招考办统一发布考试成绩,并按要求于发布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附件:

  1、考试内容

  2、艺术(音乐、美术)实践考试评分标准

  3、体育与健康运动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4、宜昌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地方考(免考、缓考、补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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