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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猇亭区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行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栏目:猇亭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9-02 加入收藏
关于印发《猇亭区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行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猇亭区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行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猇亭区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行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猇亭区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行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猇亭区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行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发〔2019〕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流程

  企业与区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协议时,同步签订承诺书申请进入拿地即开工审批程序,土地招拍挂程序与拿地即开工审批同时进行。

  (一)立项用地

  1.招商部门负责引导企业做好拿地即开工前期准备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的控制性指标。企业签约后,依据协议对投资项目进行备案,发改部门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责任部门:区招商局、区发改局、猇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完成时间:2个工作日)

  2.区招商局与企业签订用地意向书,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据用地意向书下达项目拟用地块的规划条件,并提供红线图。(责任部门:区招商局、猇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完成时间:2个工作日)

  (二)工程预审

  3.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对相应地块进行地质勘探和方案设计。(责任部门: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完成时间:约20个自然日)

  4.企业提交完整设计方案后,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对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意见。(责任部门:猇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完成时间:3个工作日)。

  5.企业依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意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向图审机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设计文件。(责任部门:企业、设计单位、区住建局;完成时间:约20个自然日)

  (三)土地出让

  6.企业提交用地申请资料至代办窗口进行系统录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审查并编制挂牌出让方案上报市政府批准。(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猇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完成时间:10个工作日)

  7.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编制土地出让公告上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示。(责任部门:猇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完成时间:20个自然日)

  8.企业按出让公示要求参与土地竞拍。(责任部门:区招商局、猇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完成时间:10个工作日)

  9.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企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责任部门:区招商局、猇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完成时间:10个工作日)

  (四)拿地即开工

  10.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约定缴纳税费后,即可申请土地不动产登记。(责任部门:猇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间:2个工作日)

  11.企业签订出让合同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同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责任部门:猇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完成时间:2个工作日)

  二、保障措施

  (一)区域综合评价。区政务服务部门牵头做好区域规划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能评、文物保护等区域性统一评价,不再进行单个项目的评估评价,区内项目免费使用评估成果。

  (二)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进入拿地即开工审批程序后,地形图测绘(含放验线)、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由政府购买服务。对非企业自身原因导致供地失败的项目,勘察设计费按照已付费发票金额的50%予以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区住建局择优确定地形图测绘服务(含放验线)、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服务机构,相关费用纳入政府年度工作预算。

  (三)全程代办服务。区招商局要在签订协议时明确拿地即开工的相关约定,并引导企业提前开展准备工作。项目专班要为企业提供工商注册、不动产登记等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窗口要明确专人提供全程代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投资者缴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代办。

  三、组织领导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区直相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主动配合,上下联动,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大力宣传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的政策措施,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营造一流的投资发展环境。

  附件:1.猇亭区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行拿地即开工流程图

  2.猇亭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拿地即开工告知书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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