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宜都市质监局严格要求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要求企业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同时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是要求各小作坊业主增强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在限定的乡镇区域销售。同时各小作坊要提高危害控制等方面的处置能力,销售的产品必须有记录,确保问题食品能及时追回。
三是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原辅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台帐、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台帐等制度,绝不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所有的记录、报告等必须保存备案,以备上级管理部门的抽查。
四是要求各获证企业和小作坊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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