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出台的文件要求、《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宜昌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市国资监管〔2020〕15号)及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宜昌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与责任清单(2020版)〉的通知》(宜市国资〔2020〕1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宜昌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试行)》。
一、《工作指引(试行)》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试行)》主要是对市出资企业如何进行责任追究工作在程序上进行规范,共包含8章49条,具体如下:
1.总则。明确了《工作指引(试行)》出台的背景依据以及市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定义,市出资企业有关违规责任追究机构及职责、市出资企业在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移送办理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2.受理。明确了市出资企业受理问题线索的内容及台账管理要素。
3.初步核实。明确了市出资企业受理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的工作流程及主要内容。
4.分类处置。明确了市出资企业对受理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的方式,包括向市国资委报告、由市出资企业组织开展核查、移交子企业组织开展核查、移交企业相关部门进行核查、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构、向相关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报案以及其他处置方式。
5.核查。明确了市出资企业应制定核查工作方案后组织开展核查,核查工作可聘请三方机构参与工作,并提供审计、评估、鉴证和法律意见服务。对核查的主要内容、可采取的方式、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在核查结束后应形成资产损失情况核查报告和责任认定报告。
6.处理。明确了市出资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处理及落实的程序。
7.整改。明确了市出资企业应督促相关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并进行整改结果评估,并就问题线索销号情况向市国资委进行报告和备案。
8.附则。明确了市出资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分管负责人批准,中止查处工作,在中止查处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查处工作。市国资委移交市出资企业核查的问题线索,中止查处建议呈批前,应当征求市国资委意见。
二、宜昌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流程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