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调整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17
市住建局关于调整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通知
市住建局关于调整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通知
日期:2021-06-17 10:23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建委法规科向代勤
宜市住建文〔2021〕1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成效,保障相关经费投入,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结合我市工程实际,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在2018版《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基础上,上调50%。即:一般计税法,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调整为18.66%;简易计税法,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调整为18.62%。执行2018版《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以外相关市政工程定额的,可参考本通知的调整幅度,按所执行定额的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进行调整。

二、已开工或已发布招标公告未开工且剩余工期达6个月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以及新发布招标公告的市政工程,若实际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原费率计价的,则超出部分在按调整费率计价的总价内,据实结算。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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