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任务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招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6-22
宜府办文〔202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0﹞8号)精神,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昌市推进重大项目建
宜府办文〔202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0﹞8号)精神,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宜昌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抢抓国家政策“窗口”期机遇,围绕中央投资方向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积极谋划一批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出台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有关政策意见,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个责任科室,确定一名干部作为联络员。

  二、压实工作责任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宜昌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2),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晰、措施得力、奖罚分明、时限清楚。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工作任务明确一名牵头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于6月12日前将名单信息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联络员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及有关意见建议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周调度和分级调度制度。对于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由市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每周调度。通过现场办公会或调度会,研究解决重大项目突出困难和问题。对投资10亿元以下的重大项目,由市级分管领导每周调度。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每周要研究和调度重大项目。

  (二)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全市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三)实行季评价制度。制定全市招商引资和项目投资工作专项评价方案和评分细则,每季度对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和项目投资工作进行评价。对排名前列的县市区,给予项目投资前期经费奖励;对连续三个月投资运行排名落后的县市区,由市政府领导进行约谈。

  (四)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必要时安排相关县市区负责同志参加,推动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具体工作,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相关重大问题。

  (五)实行协调督办制度。市政府对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月调度和联席会议商定事项、拟新开工的重大项目进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加强协调督办。由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组织开展督办,及时通报落实情况。

  附件:1.宜昌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宜昌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任务清单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宜昌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张家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惠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蒋正雄 市政府秘书长

  王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康新 市发改委主任

  覃扬波 市工商联主席

  覃照 市教育局局长

  方扬帆 市科技局局长

  丁庆荣 市经信局局长

  文媛 市民政局局长

  柳兵 市财政局局长

  向军 市人社局局长

  夏文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辉庆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毅 市住建局局长

  胡朝晖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靳鹏 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周京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祯华 市商务局局长

  罗春烺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琼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冯正宏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正新 市国资委主任

  陈华 市招商局局长

  刘新平 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张绍刚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夏国栋 人行市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郭康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

  附件2

宜昌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事项
(22项)
具体任务(56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
一、抢抓政策机遇谋划重大项目
(一)围绕中央投资方向谋项目
 
1.围绕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11大类投资方向,谋划筛选更多前期手续完备、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争取更多新增债券额度支持。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提前谋划一批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平衡的项目,滚动更新项目清单,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分批申报。
2.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8个领域66个专项,中央特别国债支持的6个领域29个专项,特别是应急医疗救治能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级医疗诊治能力、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医废危废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短板弱项,按可准入、可落地、可申报、可持续的“四可”要求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及时推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提前谋划,滚动更新项目清单,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分批申报。
(二)围绕“十四五”规划谋项目
 
3.聚焦科技创新领域,紧盯“科技创新2030”重大工程,研究谋划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国家实验室、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争取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进入国家规划。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4.聚焦新型基础设施领域,谋划一批5G移动宽带、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项目。 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5.聚焦关键产业发展领域,围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进关键元器件、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材料自主化,谋划一批“芯屏端网”项目。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6.聚焦传统基础设施国家投资重点领域,谋划一批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
市水利和湖泊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7.聚焦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谋划一批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循环化利用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8.聚焦社会民生领域,谋划一批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社区、养老、托育项目,重点谋划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提升和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卫健委
市文旅局
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9.聚焦国家安全保障领域,谋划粮食、能源、网络等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市发改委
市委网信办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10.针对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实际和此次疫情暴露出的短板弱项,聚焦应急管理领域,谋划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基地、应急物资保障、应急产业发展等一批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三)围绕行业领域发展前沿、新经济谋项目
 
11.聚焦强龙头、补链条、创品牌,大力谋划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项目。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12.聚焦新冠肺炎疫情催生的“宅经济”、在线教育、无人零售、智能配送、智慧医疗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谋划一批新经济项目。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市经信局
市教育局
市卫健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前期工作
(四)主动完成前期工作要件 13.遵循项目提出、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开工准备四个步骤,分阶段做好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制、论证、审核,以及发展规划、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资金筹措等开工前的各个环节前期准备。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五)快速达到前期工作深度 14.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审批类项目,要在初步论证基础上尽快立项,同步开展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评价手续后,及时报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涉及报建审批的阶段实行并联审批。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15.对核准类项目,要提前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切实优化流程,对规划、用地、环评、节能等前期工作实行并联审批。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16.对备案类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均实行并联办理,要盯紧办理环节,实行清单管理、对口服务、逐项完成。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六)加强前期工作精细管理 17.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事项、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18.项目业主或筹建机构负责研究提出重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编制、论证和申报等工作,落实建设条件。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19.各地负责研究编制本地区重大项目规划,落实土地、资金等建设条件,做好协调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20.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编制行业建设专项规划,对重大项目提出初审或审核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法人或筹建机构,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支持。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七)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 21.各地每年要安排一定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确保各类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各地于2020年6月15日前制定前期工作经费筹集和使用方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22.各项目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筹集前期经费,专项用于重大项目的规划设计、评估论证等工作,列入部门预算和项目投资总概算。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单位于2020年6月15日前制定前期工作经费筹集和使用方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三、实行挂图作战推动项目建设
(八)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3项) 23.2019年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未开工项目,2020年6月底前必须全部开工。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建立项目台账,按月调度督导。
24.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020年8月15日前必须全部开工。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建立项目台账,加强调度督导,强化要素保障,按月通报各地项目开工情况。
25.对前期工作无实质性进展、建设资金不落实、按照时间节点难以开工或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收回资金。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严格执行,加强监管。
(九)实施省级重点项目提速提效专项行动(3项) 26.充分发挥省级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落实要素保障倾斜性政策,优先安排建设进度快的地方、部门和项目。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认真执行,严格落实。
27.组织各地补充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对其中的优质项目纳入2020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省统一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
28.对省市重点项目个数占比、投资总量占比、每月投资量环比等情况进行排名,推动项目提速提效。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每月通报各地排名情况。
(十)实施新开工项目“比晒亮”专项行动(2项) 29.每月举行集中开工、现场办公、进度晾晒、拉练观摩等活动,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各地自行组织。及时形成活动简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交流好的经验做法。
30.依托全省“三库”项目管理平台,建立全市投资项目谋划工作台账,每月通报各地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情况。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按月通报。
(十一)实施“四督四促”专项行动 31.督项目转化促开工建设,依托全省“三库”项目管理平台,督开工转化,全力促进项目尽早开工。 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牵头推进“四督四促”,对2020年全省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从储备、审批、开工、竣工、达产全生命周期进行分级分类督查督办,每月通报各地各部门推进情况。
32.督续建项目促建设进度,对照2020年亿元以上续建项目年度计划目标,督项目进展,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33.督项目竣工促达产达效,将当年计划竣工、竣工后未达产或达产不足的重大项目纳入督查清单,推动项目及时发挥效益。
34.督要素保障促环境优化,将项目审批和用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季度督查范围,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四、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
(十二)改革土地供给方式 3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优先支持省级重点项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制定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政策。
36.鼓励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研究提出主导产业、项目方向、投资强度等相关指标,一次性公示出让条件,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2020年底前,宜昌高新区新增工业用地按“标准地”出让的比例不低于10%,省级开发区、其他产业园区不低于5%。2021年,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各地按照基本标准抓好落实,切实完成2020年底和2021年两个节点目标
(十三)完善能耗使用机制 37.优化能耗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式,保障2020年新开工和投产项目合理用能。对国家和省布局建设的“十四五”重大项目,项目能耗需求在指标分解时予以优先安排。在保障各地民生用能的基础上,主要根据重大项目能耗需求分解全市能耗总量控制指标。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38.2020年新建并于“十四五”时期投产的重大项目,按照国家产业布局规划、开工投产计划批准建设,可不受能耗总量指标约束。2020年投产的重大项目所产生的能耗量,待“十三五”规划执行结束后,结合全市能耗强度目标完成情况统筹处理。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12月31日前
39.深化用能权交易试点,引导各地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退出,为新上项目腾出空间。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40.建立收储机制,通过收储关停并转产能削减的煤炭消费指标,做实本地区新上耗煤项目的减量替代来源。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各地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41.继续做好降低能耗强度工作,合理使用省级分解下达的用能指标,做到存量指标稳中有降、增量指标集中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科学安排项目建设、投产时序,统筹兼顾所辖区域协调发展的能耗需求。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十四)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42.确定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支持项目建设的方式,区分项目建设轻重缓急,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减量替代是常态、等量替代是例外,压减腾退指标优先用于重点项目;鼓励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可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各地于2020年6月15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备,并持续抓好落实。
(十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3.加强各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本级预算的衔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管理,在资金安排上重点向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倾斜。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持续加快推进。
44.建立政银企项目合作新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补短板稳投资融资专项作用,每月申报推荐项目,积极组织参加省重点项目投融资对接会。建立重大项目“白名单”制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白名单”项目保持信贷支持连续性。 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人民银行宜昌市支行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尽快形成更多成果。
45.发挥好50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引导作用,完善省、市、县三级引导基金纵向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公开、动态的基金投资项目库,吸引民间资本加大对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的投资力度。 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
市发改委
  完善市、县引导基金纵向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公开、动态的基金投资项目库。
五、利用各方资源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十六)开展新型招商引资活动 46.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充分运用远程在线对接、云招商等方式,主动与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以及国内知名企业视频连线,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复工和引进扩大投资。发挥商协会、驻外招商办事处或招商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驻外招商和异地招商。积极开展面向疫情防控对口支援省份的招商引资活动。每月组织开展集中签约活动。 市招商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统筹制定本地本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十七)办好重点经贸活动 47.积极参加长江经济带对话粤港澳大湾区、世界500强对话湖北、中国-北欧经贸合作论坛、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中国生物产业大会、楚商大会、台湾周等重点经贸活动。 市招商局
市商务局
市委外办
市工商联
市委台办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大力吸引聚集国际国内龙头企业、高端技术和领军人才。
(十八)发挥自贸试验区引领作用 48.开展自贸试验区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制度创新,加大对跨国公司及行业领先企业招引力度。 宜昌自贸区管委会
市招商局
  持续加快推进。
六、坚持高位推动优化投资环境
(十九)加强组织保障 49.各县市区要建立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组建完成,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50.参照省评价方案,制定全市招商引资和项目投资评价方案及评分细则,每季度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市发改委
市目标办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于2020年6月15日前制定出台评价方案。
(二十)提高审批效率 51.进一步规范、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加快完善政务大数据服务体系,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持续加快推进。
52.运用好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审批事项结果互认,推行承诺审批制、“先建后验”,最大限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间。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持续加快推进。
53.开展清理投资堵点问题专项行动,实时跟踪解决项目审批堵点、难点问题。 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各地各部门每季度末向市发改委报送投资堵点问题清理情况,市发改委进行通报。
(二十一)优化信用环境 54.坚持守信践诺,强化政府诚信建设,坚决防止出现“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定期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展诚信履约“回头看”,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合同约定事项,对于不履行合同、逾期不开工、占而未建、慢建久拖项目进行跟踪督办。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市招商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持续加快推进。
(二十二)提振社会信心 55.加大对投资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力度,引导社会预期,增强投资信心。 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持续借助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解读
56.通过新闻媒体等平台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报道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动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稳投资的浓厚社会氛围。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持续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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