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6-24 加入收藏
各科室部: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9〕34号)文件要求,中心决定于6月至12月开展2020年度宜昌公积金“双随机一公开&r

各科室部: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9〕34号)文件要求,中心决定于6月至12月开展2020年度宜昌公积金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执法检查对象 为了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积金缴存基数,经中心党组研究,把宜昌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列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执法检查对象。

  二、进行一单两库管理 按照市场监管局要求,6月30日前,建立公积金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抽查对象名录库。县市区营业部负责收录管理区域内检查对象。执法科负责收录城区检查对象,并汇总上传至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三、按时开展执法检查。7月15日前,在监管平台上随机抽选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发执法检查通知,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8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11月30日前完成执法检查情况汇总上报,12月31日前按要求在监管平台和中心官网上公示检查结果。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部负责人为成员。执法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部必须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政策宣传为先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各县市区营业部要将公积金“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相关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工作支持。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6月24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