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网络销售十堰分局与市场局联合组织召开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网络销售服务行为集体约谈会
栏目: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7-13
聚焦网络销售十堰分局与市场局联合组织召开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网络销售服务行为集体约谈会

712日,十堰分局联合市市场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互联网药品销售服务行为集体约谈会”,全市12家药品经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共35人参会。

一、约谈+培训。现场围绕企业对互联网药品销售服务关注的疑点、盲点进行了学习培训,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等进行了学习,明确了企业从事互联网药品销售服务的必要条件和注意事项;同时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食药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学习,提高了企业从事互联网药品销售服务的积极性和关注度。

二、约谈+警示。通报了近期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从事互联网药品销售服务暴露出的问题,针对处方药销售、网站主页标注编号、核定网址无法登录、违规在网站发布广告四大类问题,重申了各种违规行为对药品流通行业秩序的影响,要求企业立即自查整改,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网络销售专项整治,从规范的角度提出了五点约谈要求。

三、约谈+整治。约谈结束后,分局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参会企业提高对互联网药品销售服务行为的认识,树立“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规范意识,切实做到线上线下一致。二是对标对表逐项自查,对约谈会上通报的问题,逐一对号入座,全面排查提交自查报告,准备接受监管抽查。三是安全生产紧抓不懈,严格落实“6.13事故”以来市委政府各部门的相关要求,对分局提出的“四个一”的安全生产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做好“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不备”。四是强化高温药品安全。对高温高湿季节的在库药品加强管理,所有企业的温湿度监测数据必须客观、真实、完整的提交十堰分局,按照高温季节药品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靠。

十堰分局全体人员,市市场局药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同志参加了约谈会。

信息来源:十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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