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曾莉、通讯员袁福国)近日,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实施“承诺制”的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对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实施“承诺制”,不再进行现场检查,简化了流程。
通告称,依法持有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届满继续生产的,适用“承诺制”换证政策的,只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延续电子版申报资料即可,省药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查,审查合格即“秒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不再进行现场检查,大大地简化了流程。
此外,省药监局将认真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企业换证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实施“承诺制”延续企业的跟踪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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