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湖北省民政厅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根据《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湖北省民政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政务信息量、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我厅专门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由新成立的信息管理站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并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及各市州民政局确定一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处室、各市州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厅机关及全省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在2008年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于2009年上半年对公开指南及网上公开事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全面系统地清理、逐条逐项地梳理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建任务。
(三)建立健全相关协调受理和审查机制
省厅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一系列文件规定,建立了申请受理机制、定期通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
(四)建立多条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
1.互联网
2009年,在“湖北民政”门户网上专门开辟了“信息公开”栏目,下设18个子栏目,分别是:机构职能、领导介绍、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行政许可目录、公文发布、公示公告、计划规划、行政审批、年度报告、法律法规、统计公报、机关建设、行业建设与发展、信息依申请公开、全国民政动态、民政要闻。通过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众可查阅湖北省民政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公众查询”,民政对象可查询城乡低保、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等相关信息;通过“在线申报”,可直接申报民政行政许可项目、低保,并可进行涉外婚姻登记预约;通过“网上办事”,可查阅民政13大项业务工作办事流程;通过“厅长直通车”等,可直接咨询投诉,并了解投诉答复结果。
2.公共查阅点
除省档案馆可查阅历年来相关民政信息外,还在厅机关档案室建立了资料索取点和资料阅览室,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方便群众查阅。今年还开展了2次大型宣传活动,在“5.12 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民政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上,现场解答市民咨询提问,并向市民发放便民手册。
3.定期或不定期新闻供稿
通过召开全省民政工作大会,向媒体公开全年全省民政工作安排、重点、以及民政资金用途等情况。同时,不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及时向媒体通报相关情况。通过电台、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全年向新闻记者提供新闻信息200多次。
4.网上访谈
今年2月份,“政风行风热线走进民政厅”再次在厅信息管理站视频直播室通过湖北电台、荆楚网、火凤网和湖北民政门户网站在线直播,4月份,我厅又与火风网合作进行“保民生,树信心”网上访谈,充分实现了公众互动,取得较好反响。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仅组织开展了3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让全体干部职工全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部、省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业务培训。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湖北省民政厅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了媒介公开形式,实施全方位公开,让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与形式有机地结合。截至
“湖北民政”门户网发布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80条,占0.8%;法规公文类信息197条,占2.0%;工作动态信息4538条,占46.5%;公告类信息94条,占1.0%;统计类信息46条,占0.5%;专题类信息1169条,占12.0%;主动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3629条,占37.2%。
媒体报道1800条,向民政部、省委、省政府报送信息1200 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
截至2009年底,我厅尚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投诉。
六、“省长信箱”、“公众诉求”、“在线沟通”栏目受理情况
截止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对2009年的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仍存在公开时限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注重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便民、为民的原则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着眼满足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二是注重抓好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湖北民政门户网站建设,适时调整公开项目,保持网络衔接畅通。三是注重推进运行规范。加强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建设,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公开情况及信息文本资料;及时通报、讲评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www.hbmz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民政厅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邮编:430079,电话:027-50657042)。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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